中共青川县司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7-10 16:54:04 来源:本网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9月26日至11月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3月1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7月2日,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审核意见。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司法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深挖根源,高标准完成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
(一)提高思想站位。县司法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并以党内文件形式将反馈意见向全体干部职工公开。按照巡察整改要求,4月23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成员对反馈的问题逐条剖析,查找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各司法所所长(含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司法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反馈的4个方面6个大项的19个具体整改任务,制定了30余项整改措施,分别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做到“责任到位、分工明确、措施有力”。
(三)坚持跟进督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班子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杜绝“雷声大、雨点小”,局党组每月听取整改情况汇报,针对不同问题以不同形式开展整改督导工作,不定期研究整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照时间节点对照反馈意见清单逐一督促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四)注重整改实效。坚持注重实际效果、解决实质问题,推动查、改、做有机贯通,《青川县“府院联动”新模式助力构建基层法治建设新格局》被《四川政法》2025年第一期专刊刊发并推广学习,2024年度全市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十大典型案例入选3件。同时坚持标本兼治,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在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整改期间,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建议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工作机制2个,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落实,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巩固整改工作成效。
二、集中整改期巡察反馈具体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局党组思想建设抓得不紧不深,理论学习学用相长不够
1.关于“局党组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敷衍了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青川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计划》。二是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其中研讨4次。三是坚持学用结合,以学习成效指导业务,以业务检验学习成效。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重大部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局党组专题研究1次,分管领导安排3次,召开1季度分析研判暨提示预警会。二是落实报告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4年度班子述职报告,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一岗双责”履行情况。三是管好“法治青川”公众号和抖音号,加强信息宣传管理,未出现“低级红”“高级黑”现象。
(二)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研究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担当不够
3.关于“普法‘大格局’体系尚未形成”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相关方案和要点,将普法纳入全面依法治县部署及年终考核,开展“一月一主题”宣传活动500余场次,发放资料6万余份,普惠群众10万余人次。二是印发培训方案,培训“法律明白人”406名,明确普法责任,形成大普法格局。三是组织学习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开展审查技能培训,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规范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流程。
4.关于“‘大执法’机制尚未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相关计划和方案,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处理3个案件,发出1份行政复议建议书。二是征集培训意见建议,组织针对性培训,要求执法人员线上学习学分不低于100分,组织参加各类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三是严肃问责,评查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查出问题179个,移送线索3个,制发监督建议书21份、通知书3份。
5.关于“社区矫正‘人管’和单‘技防’衔接不够,安置帮教工作作用发挥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法律法规5次,召开重点人群工作会议,开展警示教育和谈话,训诫2人、警告4人;开展反诈宣传17场次。二是做好预释放人员信息接收等工作,对9名失联刑满释放人员移送公安查找。三是清查办公用品,维护维修设备,确保正常使用。四是协调帮助11名家庭困难的安置帮教人员。
6.关于“未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落到实处”。
整改情况:一是每季度开展入企法治体检,截至6月已开展6次,法治体检6家企业,发现问题7个,提出建议9条。二是制作并发放企业连心卡30余张。三是制定“送法进企业”计划,开展活动3场次。
(三)助力社会和谐稳定纾解痛点力度不大,化解难点办法不多
7.关于“人民调解工作责任压得不实,主动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工作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1次乡镇调解员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二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85次,发现矛盾纠纷54次,预防矛盾纠纷32件。调解案件325件,成功319件,涉及金额126.88万元。解决了5个司法所年个案调解为0问题,成立了青川县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是回访人民调解案件,巩固矛盾纠纷化解成效,2025年初对全县的834件简易案件进行了“回访”,回访简易案件167件,回访率达20%,回访疑难案件21件,回访率100%。
8.关于“司法所工作力量不足,工作开展乏力,阵地建设及管理存在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上级报告人员编制困难,市司法局专题调研1次;加强干部交流,调整司法所长等人员。二是推动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建立局班子成员包片督导、局内部与乡镇“双轮评价”、业务培训交流等机制,营造司法所工作队伍“比学赶超”良好氛围。三是建立资产管理细则,清理资产并建立台账,进一步加强资产的安全管理。
9.关于“对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措施不硬,督促各执法单位对法律顾问‘有聘有用’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季度督查律所等执业情况,第二季度督查3次并对发现的受理案件档案未及时装卷等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二是6月中旬开展律师等职业道德和纪律培训,鼓励参加相关培训。三是指导督促全县178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明确服务事项和考核指标,协调配备公职律师。
(四)党组廉洁用权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制度执行力有缺失。
10.关于“项目实施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项目实施程序规范培训,梳理清单并按清单实施。二是修订采购项目管理制度,补充完善2025年采购项目审批手续。三是增设内部审计小组,监督检查采购工作。
11.关于“项目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底完成采购项目整理,明确归档管理员。二是修订档案管理制度,监督检查1次,完善项目台账。三是组织学习档案资料重要性。
12.关于“项目验收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审议并学习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规范项目验收程序。二是严格执行验收,强化过程管理。三是组织验收人员专项培训,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13.关于“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次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细则,通报典型案例32件。二是自查整改6个问题,对违规报销差旅费相关人员作出检讨并调整分工,进行提醒谈话和情况通报。三是严格公车管理,按规定加油、维修。
(五)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覆盖不到位,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4.关于“党组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虚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局党组专题研究1次。二是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查找风险点并制定措施。三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观看教育片2次,通报典型案例2次,做到警钟长鸣。
15.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力,干部梯次培养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选人用人关,新提拔、调入、调整司法所长等人员。二是调入1名专业人员,公开招录1名事业人员。三是规范内设机构挂牌。
16.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并组织学习。二是严格执行规则,召开党组会议20次,研究人事议题11次。三是严格公务员日常考核备案制度。
17.关于“党建工作谋划部署不到位,组织生活开展随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党建工作要点,局党组和分管领导分别研究、安排党建工作。二是调阅支部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情况,共开展党内整治生活37次,每季度随机调阅3个支部执行情况。三是规范党费管理,按月收缴并建立台账,按季度上缴。
(六)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巡察反馈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18.关于“上一届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制度梳理2025年1个采购项目,补充完善审批手续。二是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检查项目档案发现2个问题并整改。三是构建项目跟踪体系,建立标准化流程。
19.关于“反馈的‘公证处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公证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收支明细账和票据管理制度。二是实现公证业务全电子发票覆盖。三是明确公证收费上缴机制,已上缴部分收入及利息,6月底上缴了2025年上半年收费。
三、关于做好县委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局机关长期借用基层司法所人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人员结构,借调人员全部回基层,调入2名人员充实力量。二是计划公开招募公务员补充基层司法所空缺编制。三是争取优化编制设置,配齐股室人员。
2.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 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采购项目管理制度,梳理采购流程。二是强化内部审计监督,确保项目落实。三是严格规范项目实施,提高使用效率。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持续抓好问题整改。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对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意义,将其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坚决摒弃“过关即了”的思想。始终发扬钉钉子精神,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于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组织“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于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精心制定计划、不断完善措施、有序推进落实,确保所有问题清零见底,彰显实效。
(二)持续健全长效机制。将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改革以及司法行政重点工作落实紧密结合,使其融入日常工作与职能职责之中。坚持举一反三,在抓好整改提升的同时着力建章立制,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机制,以常态长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助力。
(三)持续推进成果转化。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成果的转化运用,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提升能力、推进工作的具体成效。以整改为契机,将巡察整改的意见建议切实转化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对策,促进法治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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