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显能贪污案
发布时间:2014-04-01 00:00:00 来源:青川清风
一、基本情况
刘显能,男,汉族,1957年3月出生,初中文化,四川省青川县人。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10月至2013年4月任竹园镇竹园坝社区文书。
二、所犯错误
2008年“5.12”地震后,刘显能任竹园坝社区文书,在发放灾后重建补助资金过程中,采取重复列支手段,骗取国家资金11.4万元,据为己有。
三、纪律处理
刘显能于2013年11月21日被青川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13年9月2日,被竹园镇党委开除党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