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仕华受贿案
发布时间:2014-05-08 00:00:00 来源:青川清风
一、基本情况
何仕华,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大学文化,四川省青川县人。1984年5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9月至2006年11月,任青川县竹园镇人民政府人武部长;2006年12月至2011年10月,任青川县竹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人武部长(清江村驻村领导);2011年11月,任青川县竹园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二、所犯错误
2009年4月至2010年8月,何仕华在任青川县竹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人武部长(清江村驻村领导)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工程老板文某某等2人现金共计48420元。
三、纪律处理
何仕华于2013年11月21日被青川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宣告缓刑三年。2013年12月9日,被县纪开除党籍;2014年1月2日,被县监察局开除公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