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军贪污案

发布时间:2014-05-21 00:00:00 来源:青川清风

 

一、基本情况

何志军,男,汉族,196812月出生,高中文化,四川省青川县人,1998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11月任青川县竹园镇黄沙村文书。

二、所犯错误

2008年“5.12”地震后,何志军任青川县竹园镇黄沙村文书利用其负责发放黄沙村灾后农房维修加固、灾后农房重建补助资金的职务之便,采取隐瞒、截留的手段骗取国家灾后农房维修加固、灾后农房重建补助资金7万元,用于个人重建房屋及家庭日常开支

三、纪律处理

何志军于20131121日被青川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392日,被竹园镇党委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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