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斌受贿案

发布时间:2014-06-24 00:00:00 来源:青川清风

 

一、基本情况

刘长斌,男,汉族19651月出生,四川省青川县人,初中文化,1995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1月参加工作。19911月至200011月,任炉沟村团支部书记兼民兵连长,200012月至20135月,任七佛乡炉沟村支部书记,2013523日,七佛乡炉沟村支部书记职务被免去。

二、所犯错误

2008年“5.12”地震后,刘长斌担任七佛乡炉沟村支部书记,具有管理卢沟村农房重建补助资金审核把关之责。刘长斌帮助外迁户石某某开户籍证明领取了农房重建补助款,石某某送给刘长斌2000元表示感谢,刘长斌将其用于日常生活开支,构成受贿错误

三、纪律处理

刘长斌2013813被七佛乡党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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