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怀兴贪污案
发布时间:2014-09-02 00:00:00 来源:青川清风
一、基本情况
宁怀兴,男,汉族,1957年3月出生,中专文化,四川省青川县人,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10月至2003年12月,任竹园镇黄沙村主任;2003年12月至2013年4月任竹园镇黄沙村支部书记。
二、所犯错误
2008年“5.12”地震后,宁怀兴任竹园镇黄沙村村支部书记,利用其负责发放黄沙村灾后农房维修加固、灾后农房重建补助资金的职务之便,采取隐瞒、截留的手段骗取国家灾后农房维修加固、灾后农房重建补助资金7.9万元据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贪污错误。
三、纪律处理
宁怀兴于2013年11月21日被青川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2013年9月2日,被竹园镇党委开除党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