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举违规从事营利案
发布时间:2014-09-28 00:00:00 来源:青川清风
一、基本情况
杨举,男,1976年6月出生,汉族,四川省苍溪县人,大学本科文化,1998年10月参加工作,200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1月至2013年3月任青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特勤中队中队长,一级警司警衔。
二、所犯错误
2011年2月,杨举在其父杨某某和王某某建厂经营过程中的会计账目移交单、调账说明上签字,并出具资金支出说明,还常在工作期间到厂里查看了解相关情况,存在从事其他盈利性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纪律处理
2013年3月25日,县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举同志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交警大队特勤中队中队长职务;2013年5月16日,县公安局党委给予杨举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