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曝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5-12-30 00:00:00 来源:青川清风
中共青川县纪委 青川县监察局
关于曝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近期,县纪委查处了一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节前警示教育工作,县纪委决定通报曝光一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1、青川县看守所副所长周瑜违反工作纪律案件。周瑜违反工作纪律,私自驾驶公车造成交通事故。县公安局党委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三锅镇正科级组织员赵泽文违反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案件。赵泽文在三锅镇黄水村便民桥建设项目筹备过程中,谎称该项目由其牵头负责,向工程老板索要现金1.5万元。在三锅镇征地补偿款发放过程中,以借为名擅自代领了宋某某等六户的征地补偿款共计12.7621万元,至今尚有3.8048万元征地补偿款未兑现,被赵泽文长期占有使用。在负责发放市政道路补征用地补偿款时,采取伪造农户签字的方式将下拨的苏某某、杨某某两户征地补偿款4.0529万元冒领并据为己有。经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并报县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赵泽文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双节来临,请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赠送节礼,严禁乱发钱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收送“红包”礼金。对顶风违纪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中共青川县纪委 青川县监察局
201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