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4-02 00:00:00 来源:青川清风
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7月12日,中共青川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并于8月28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认真对照梳理巡察反馈意见,将24项问题线索归纳为7大类,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20项,其余4项问题线索正在整改推进中。
(一)党建工作不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建责任不清晰不落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细化了党建工作分工,印发了《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分工的通知》(青林园林党组〔2017〕35号)明确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将组织建设、干部管理、党建扶贫、争先创优等各项党建工作落实责任人。二是领导班子成员立足分工实际,每月召开一次以上党员会议并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2.专职党务工作者不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成立了专门的党建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党务工作者3名开展党建工作。
3.党建经费保障落实不到位,党务培训力度不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落实了党务工作经费26.8万元,制定了报账及管理程序和开支范围。二是落实了党务工作培训,分别选派党务工作者参加了县直机关工委组织召开的党务工作培训班和井冈山干部教育学院培训班。三是自行组织党务培训3次,由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传达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
4.党建工作与单位工作实际结合较差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党建工作与脱贫攻坚相结合的机制,党员带头进村入户帮助贫困户解决问题,每月2次以上。二是坚持党建与绿化全川工作相结合。三是坚持党建与产业发展相结合,落实每个产业党员联系制度。四是坚持党建与林业资源保护相结合,组织各支部党员宣传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环保督察等工作。五是坚持党建与教育相结合,全面开展党性教育,提升党性意识,确保活动开展取得成效。
5.组织活动不经常,党建资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宣讲党的历史、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全面展开党性教育,提升党性意识,确保活动开展取得成效。在开展活动的同时,对党建资料进行了规范管理,分类归档,确保有据可依,有案可查。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差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两个责任不落实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党组负责人带头抓党建、抓廉政建设。二是严格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党组负责人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层层签订了党建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的机制体系。三是认真抓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局党组书记与局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分管领导分别与所分管的股室、林业片区站所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督促检查抓落实。
2.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的整改落实情况。
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以上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建立了党组会议经常性警示教育制度。二是实行重大项目、资金党组会议定期通报制度。三是坚持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谈话制度。四是实行每月账务党组会议公开制度。
3.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向机关各股室、各林业单位发放省林业厅纪检组编印的《四川林业系统警示录》,要求机关各股室、各基层林业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局纪检组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二是每周一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
4.对潜在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缺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梳理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风险防范点并加强监督,局纪检组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对机关各股室、各林业单位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公示。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班子大局意识不够,协作配合差,缺乏担当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召开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着力解决党内生活不正常、不认真、不严肃,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及作风漂浮、办事拖拉、推诿扯皮、选择性作为等问题。二是进一步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履行岗位职责、发挥职能作用,以及领导干部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主要内容。三是认真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重点对群众诉求处理效率、问题解决率、群众满意率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指标。四是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作用,邀请县人大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2名为林业系统特邀政风行风监督员,对政风行风情况开展暗访监察,制定了《县林业和园林局内设机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方案》。
2.存在在编不在岗、职工长期请假不上班现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组织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对林业系统职工在编在岗情况进行了清理,对系统干部职工在岗情况开展了明查暗访,对个别职工的长期请假、不在岗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重新修订《县林业和园林局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考核考勤工作,并写出书面说明报县财政、人社等部门。
3.贯彻执行上级政策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加大了财务清理,不定期对“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清理检查,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对公车的使用、不规范接待等问题进行严格认真整改,规范了财务管理。
4.生态公益林项目未严格实施,未严格按照青川府办〔2011〕130号执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召开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清理整改工作会议,成立了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加大了对全县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存在的问题清理。草拟了《青川县集体个人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经县政府第十八届第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印发,要求全县26个乡镇在11月底完成整改兑现工作。
5.对县委县政府出台的生态保护相关政策、文件,干部职工议论多、有抵触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事项,在系统内切实加大生态保护宣传,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大对违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生态保护政策,切实推进“生态青川、美丽家园”建设。
(四)执行党的组织和选人用人不严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较差,“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不规范,未实行全程记录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进一步强化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局中心组学习、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相关制度,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化、常态化,实行全程监督、全程记录。
2. 党组、局务等重要会议记录本均为活页式,极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召开党组会议,要求局办公室立时整改,购买了标准的会议记录本,按照要求规范了会议记录。
3. 部分重要工作久议不决,工作推进乏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召开两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班子成员间沟通协调,创新工作举措,改进工作作风,实现立时整改到位。
4. 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运行差,班子成员大局意识不够,软弱涣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立足工作需要,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合理调整。二是通过召开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强化班子成员思想教育,通过提升大局意识。三是加强效能督察,提升工作效能。
5. 违反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召开党组会议,对2017年选拔任用干部进一步进行研究,严格按照青委组〔2015〕192号选拔任用干部,严格干部资格审核,决定对符合干部任用条件的上报县人社局批准。
6. 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召开党组会议,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局机构职能职责6个、机关工作规则2个、机关管理制度25个。
7. 人才队伍建设滞后,专业人才缺乏、断层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选派干部职工到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井冈山干部教育学院、四川省林业干部学校等进行学习,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了业务、法律法规培训。与县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沟通协调,协调争取更多的专业技术编制。
(五)违反“八项规定”和廉洁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 “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不到位、部分财务报销附件缺失,差旅费报销填制要素不全;公务接待“三单”不全,超标准接待;车辆油修管理不善,大票报销油费现象突出;以油票报偿单位内部职工车辆租车费用现象普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重新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及《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加强差旅费用的审核管理,对差旅费报销填制不完善的不予报销。二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清单接待制度,一张公函接待一次,对工作时间较长的检查验收交付伙食费。三是在单位公务用车加油上对行驶里程严格核实,当月报销,严格控制大票报销油费。四是不再租用职工车辆,禁止以油票报销单位内部职工车辆租车费用。
2.公务费超支严重,挤占其他专项项目资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会议费。二是严格控制公务经费使用支出,制定并落实办公用品采购、下乡出差等管理制度。规定大额支出必须通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公务费不超支。
3.个人借款长期不归还,数额较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每笔借款落实具体的责任人,进行详细分析,请审计、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对符合报销条件的按规定予以报销,对不能报销的制定还款方案,及时归还个人借款。截止目前已收回借款67.3万元。
4.公务卡使用率低,应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未使用公务卡结算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联系了农行、工行等银行办理公务卡、信用卡,提高办卡率和公务卡使用率,要求干部职工对公务活动发生的费用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对有条件使用公务卡结算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不予报销。
(六)群众、工作、生活纪律执行不到位的方面。
1. 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进一步细化措施,做到真抓实干、反对空谈,力戒“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切实改进机关作风。
2. 领导班子深入一线调研不够,与干部职工交流沟通少,研究谋划县林业产业长远发展的深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切实开展深入调研,主要领导坚持每月深入基层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不少于3次。
3. 庸懒散浮拖现象严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在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方面,制定了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清理方案,按照方案进度要求全县涉及公益林的26个乡镇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了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清理整改兑现工作。二是林权证纠错重新办证久拖不办等方面,对林改以来林权初始登记和纠错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致函(青林园林函〔2017〕51号)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予以登记。
4. 对下属单位尤其是两个保护区管理局财务、项目监管缺乏制度,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对下属单位财务进行内部审计检查,审计总金额960万元,增收节支4万元,提出建议意见11条。对查找的问题督促下属单位进行整改。
5. 国有资产闲置浪费、管理混乱、账实不符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对国有资产闲置的进行清理,盘活国有资产,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闲置的国有资产再次进行清理核实,对漏登的国有资产进行补登记,做到账实相符。
(七)项目实施问题突出方面。
1.生态益林补偿项目实施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部分大户林地流转办证程序不合规、不合法;部分干部职工及家属投机参与林地流转;对青川府办发〔2011〕130号执行采取变通;集体公益林林补偿打入私人帐户,造成廉洁风险;林权证面积与补偿发放面积部分不符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的清理工作。二是对部分大户林地流转办证程序不合规、不合法的问题依照《青川县集体个人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青川府办发〔2017〕91号)文件要求进行处理。三是通过村民会议一事一议的方式合理分配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四是对青川府办发〔2011〕130号执行采取变通的问题,根据青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川县集体个人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青川府办发〔2017〕91号)文件规定,在11月底前的兑现中,全面纠正。五是集体公益林林补偿打入私人帐户,造成廉洁风险的问题,严格执行青川府办发〔2017〕91号文件的规定,社有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全部分配到户,村有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全部分配到村集体帐户。六是林权证面积与补偿发放面积部分不符的问题,要求各乡镇林业站全力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清理,并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兑现。
2.退耕还林项目实施问题依然存在。一是不该纳入退耕还林项目的荒山荒坡,纳入了退耕还林;第二轮土地承包,许多土地收归集体,但一些村社干部将集体土地划给个人,享受了退耕还林政策;个别村社干部侵占村民的退耕还林指标,虚报退耕还林面积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对不该纳入退耕还林项目的荒山荒坡进行清理,停止兑现退耕还林补助,对违规违纪的报送乡镇纪委进行核实,构成违法犯罪的报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并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当事人整改。
3.工程项目实施存在部分工程项目实施资料造假;无项目评审资料;未招标比选;未严格执行合同管理;不审计、不决算,时间跨度长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召开党组和班子会议对“5.12”灾后重建期间实施的工程项目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方案。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县林业和园林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林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839-7202692;
邮政信箱: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浙金大道中段6号,邮编:628100;
电子信箱:723612130@qq.com。
中共青川县林业和园林局党组
2017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