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川县环境保护局党组 关于县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26 00:00:00 来源:青川清风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2018年4月2日至6月1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集中巡察,2018年7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落实巡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制定《青川县环境保护局意识形态工作方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
(二)“落实环保督查整改力度不够大”的整情况。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实行月调度,严格执行“红黄蓝”通报制度。按照青委办〔2018〕79号文件精神,实行“清单制+责任制”,建立台账,限时销账。
(三)“贯彻执行上级决策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全面梳理生活污水处理、垃圾综合处理等环保项目,对建设项目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人,坚持程序,加快推进。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履行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要求每月召开一次党员会议并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配备了专职党务工作者2名开展党建工作,完善党建工作资料。
(二)“‘两学一做’常态化坚持不够”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坚持 “三会一课”。结合实际,组织支部党员前往观音店乡结对帮扶村开展组织活动,宣讲党的历史、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及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
(三)“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好”的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严格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增强局党组决策议事的规范性。
(四)“党的组织建设滞后”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党务工作者通过跟班学习等培训等方式,提升能力。培养发展5名年轻干部为入党积极分子,充实党员干部队伍。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力”的整改情况。修订机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财务运行情况的监管。
(二)“项目建设管理存在廉洁隐患”的整改情况。对涉及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的分管领导、重点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完善《环保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监管,完善手续资料,消除廉洁风险。
(三)“关心群众利益不够”的整改情况。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畅通环保举报热线“12369”,及时处理群众信访投诉,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党组负责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坚持“一岗双责”,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每季度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工作,认真履行牵头协调、安排部署、检查考核职责。
(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切实用好“四种形态”,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欲望之门》和《贪欲打开坠落之门》等警示教育片。
(三)关于“风险防控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完善内部管理,制定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全面排查公示项目、执法等重点岗位风险点,风险防控措施到岗位到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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