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川县水务局党组 关于县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26 00:00:00 来源:青川清风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日至6月15日,县委第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724日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所反馈的问题,我局认真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持续推进“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积极安排部署学习讨论计划,围绕“新时代青川实现后发赶超绿色崛起水利干部怎么看、怎么办”展开大讨论;三是严格按照水利部、水利厅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加大对各项目乡镇水利项目建设的监管力度,收集、整理乡镇报送的项目资料,认真核实无误后归档;四是对项目实施主体村委会和责任主体乡镇政府违规实施项目的情况及时纠正。

2.关于“贯彻落实十二届县委四次全会决定精神不力,履行县委县政府安全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7月以来,在乔庄河、清江河流域加强河道巡查出勤26次,立案查处一起无证采砂案件并处罚款10000元,批评教育5人;二是开展砂场、砂石加工厂核查工作15次,提出相关整改要求39个;三是全面排查梳理到期砂场河道恢复情况,督促砂场业主即知即改;四是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为契机,到砂场宣传涉水法规,坚决扫除砂石乱象。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制订了青川县水务局《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每季度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各股室负责人参与研究学习;二是把党建与实际业务工作联系起来,开展党建促项目大比武,杜绝“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三是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机制,设立党员先锋岗,在全局范围内营造良好党建工作氛围。

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党支部书记每半年向党组进行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述职;二是调整充实党建工作人员,增强工作力量,督促指导专人整改完善退休党支部党建资料;三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全年开展民主生活会不少于2次,组织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五是按照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现已开展专题党建活动7次。

3.关于“党组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对标青委办函〔2016〕23号文件,组织学习《四川省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坚持每季度进行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组织开展了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应知应会培训会;二是制定了《青川县水务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党组成员责任,明确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三是完善《青川县水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在计划中增添了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内容;四是在“三会一课”活动中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

4.关于“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参会人员在集体讨论决策时,严格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决策事项按照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遇有分工职责交叉的,由会议讨论明确牵头的班子成员负责。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经常性开展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活动,建立健全党员谈心谈话记录成果运用机制,开展退转军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座谈会,对其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永葆军人本色;二是全年结合“三会一课”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开展学习黄大年、廖俊波先进典型事迹,廉政党课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等学习教育会议及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创一流业绩”;三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督检查。

2.关于“存在混编混岗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混编混岗人员进一步梳理,制定了混编混岗人员清理整改实施方案,严格按照部门“三定”方案规定以及机构编制批文对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编制审核;二是完善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办法,加强机构制度建设。

3.关于“重大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加强项目监管和指导,确保项目按招投标相关程序组织实施;二是督促指导相关项目乡镇完善整理归档项目资料;三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分管领导经常深入工程项目的一线检查廉洁工作。

4.关于“财经纪律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财务报销、公务卡使用等方面的管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二是及时下发催款通知书并约谈了部分债务人,预计明年2月底前将职工历年借款催收到位。

5.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统计、清理、核实了本单位国有资产存量等情况;二是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健立健全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立健全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是开展了固定资产清查和登记工作,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加强管理使用控制;三是落实了专人负责管理固定资产。                  

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局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总体布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切实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局党组和党支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每季度召开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三是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个亲自”,加强对全体党员和各股室负责人的监督检查和教育管理。

2.关于“班子成员对分管人员常态化监督教育管理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成员每年年底,要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时,说明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二是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局党组的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党组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三是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每月干部履职清单考核内容,专项考核常态化。

五、下步工作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局党组将按照县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同时,我们也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持之以恒地推进水利事业健康高效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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