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党组 关于县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阶段性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6-28 00:00:00 来源:青川清风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3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原县文广新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19年1月2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漠视下属单位管理。一是帮助下属单位制定完善了《日常管理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加强监管确保落地落实。并以制度作为兑现员工工资和绩效的依据。切实用制度管人,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员工综合素质,重塑对外形象。二是采取定期、不定期,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暗访与明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属单位上班迟到、早退等不遵守工作纪律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对未能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的同志进行全系统通报批评并约谈,对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加强震慑,强化监管。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把好财经纪律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四是积极清退整改,1月底前已将发放的岗位绩效退还至财务室。

(二)意识形态工作压实责任落实不到位。局党组主要是通过会议、文件传达相关精神和要求,对下属单位结合具体工作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检查督促不够;未结合机关股室、下属单位职责细化建立意识形态责任制台账。一是切实发挥党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带头作用,提高思想认识,创新方式方法,把意识形态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监督、同落实。二是强化绩效管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确保工作落地落实。三按要求开展好常规动作,落实“1432”工作机制,做好定期研判、提示预警、网络舆情管理等。四是严格按照机关股室和下属单位职能职责,制定了各单位意识形态责任制台账,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具体负责人,进一步压实了责任,在全系统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参与意识形态工作的氛围。

(三)“放管服”改革精神执行不力。一是树立正确的公益宣传导向,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工作纪律要求,坚决杜绝有偿新闻。二是取消联办节目及有偿专题节目等收费,认真落实放管服精神。

(四)下属单位负责人、局机关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未按规定执行。一是进一步规范用人制度,严格按照要求选人用人。二是完善人事报请和审批手续,积极寻求人事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三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确保了负责人、馆长等人事用词用语的严谨性和合理性。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五)局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2014年度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未达到至少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的要求。一是以此为戒,牢固树立一切工作都在党领导之下的意识,全年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二是2015年4月以来,我局已全面达到每季1次以上研究党建工作要求。

(六)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重业务,轻党建,各支部将本单位实际工作与党建结合不够。一是党组带头执行,将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管。二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以党建引领各行业事业发展融合。针对三支部为联合支部特殊情况,采取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会议,所有涉及单位负责人列席参加会议的方式,研究党建助推业务工作新举措。三是将党建工作纳入了年终重点考核。

(七)各支部党建资料管理不够规范,未按年度及时存档。二支部未查见党建相关资料。一是完善党建资料管理制度,强化党建资料规范管理。二是二支部档案资料因不可抗力损毁,已向主管部门报备。 

(八)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未体现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未实行全程实录,会议记录要素不全,记录不规范。一是建立健全了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民主决策功能。二是规范标准记录,确保“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全面接受监督。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九)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宽松软。一是强化干部教育和管理,提高干部职工工作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职工请休假工作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三是积极同人社部门衔接,落实干部职工目标绩效考核政策。

(十)执行国家组织人事、薪酬制度不力。一是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会专题研究处理意见。二是积极落实,主动同相关部门对接,算好帐。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签定分期还款协议,并落实具体责任单位追缴超额发放资金。

(十一)混编混岗现象突出。一是对全系统混编混岗现象进行了全面清理,形成台账,摸清了家底。二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将混编混岗人员全面归位。

(十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细化落实不到位,作为行业扶贫牵头部门项目实施监管不力。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加大了项目监管力度,坚决杜绝项目分包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对项目档案资料按要求进行了规范;三是严格对标对表项目建设信息,对发放情况到村社再进行了核实,对存在问题的进行了全面整改。

(十三)局党组财务管理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财经纪律制度执行不力。一是强化下属单位财务人员培训学习力度,重点对财务人员业务能力进行了规范提升,明确相关管理制度,有效保障财务报销审核程序的严格执行,确保了类似情况不再发生。二是按照财政财务管理要求设置了《会计财务核算》帐套,规范设置了会计科目,严格实行财务核算与资产登记。三是规范了凭证装订。针对2014年-2018年账务,进行了整改规范,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了财务核算。四是在不破坏原有凭证的基础上,确保财务资料真实有效的情况下,对缺失资料已进行了补充完善。

(十四)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有流失风险。落实了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同时,全面清理全系统固定资产,形成了资产管理台账。

(十五)往来款项清算不及时,余额巨大,可能造成税收流失。一是分析挂账形成原因。通过坚持问题导向,倒查分析确定往来款项余额巨大主要原因。二是落实财务股清理了项目已支付款项,确保了所有支付款项均已开具发票,不存在偷税漏税情况。三是目前正由产业股牵头将未进行财务结算的项目资料全部清理、整理。计划年内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具体问题,通知施工单位、项目监理配合,形成书面报告,依法依程序进行流程申报审批全面完善项目建设资料;将项目资料合同价款、资金支出、变更文件审批手续做到五合一,然后提交财务结算;按照财务结算报告将遗留问题全面解决,消除财务项目资金存量。

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十六)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四个亲自”执行不到位,存在监督责任替代主体责任现象。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执行和落实好“四个亲自”。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班子成员责任意识,切实将监督责任与主体责任进行有效分割,做到主体责任履职到位,监督责任执行到位。

(十七)班子成员分工不合理。分管财务、人事、纪检监察工作为同一人,监督制衡缺失。调整完善了班子成员分工,将纪检监察调整由党组副书记进行分管,坚持做到规范化。同时,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规范高效分工运行体系。             

(十八)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分管下属单位及人员常态化监督教育管理履职不到位。进一步强化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健全了财务、项目监督管理机制,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有效保障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警示谈话制度全面落实。

(十九)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对已有的制度执行不到位,对发现的问题处置不及时、不到位。一是对已有制度的执行进行了强化监督落实。二是进一步完善健全了相关责任管理制度,有效保障现有制度落实执行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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