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纪律严禁违规操办或参加“升学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8 00:00:00 来源:青川清风

时值高考录取升学的关键节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青川县纪委重申纪律严禁违规操办或参加“升学宴”。


严格遵守“七个严禁”


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七个严禁”。

严禁以任何名义或理由违规操办或参加各种形式的“升学宴”;

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宴请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人员;

严禁借升学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严禁采取分批次、多地点操办或以“只收礼不宴请”的方式掩盖违规违纪行为;

严禁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代为操办“升学宴”;

严禁使用公款报销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转嫁各类“升学宴”相关费用;

严禁使用公车、公款租车或违规使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送子女及亲属上学等。


切实履行“两个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令禁止违规操办或参加“升学宴”,并认真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子女参加高考情况进行摸底排查。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排查情况是否真实,进行全面抽查,同时根据排查情况发放“提醒函”。教育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教师的教育引导,不违规参与“升学宴”,更不能参加“谢师宴”,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良好氛围。


从严督查从严问责


畅通举报渠道,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及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监督。

加大督查力度,采取交叉检查、随机抽查、集中检查、点穴督查等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坚持“一案三查”,对因工作措施不实、教育监督不到位,致使本部门本单位发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或参加“升学宴”等问题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又追究有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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