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剑阁县纪委 剑阁县监察委 关于“股长经济”专项整治主动说清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7 14:37:49 来源:本网
为加快推动“1233”执政兴县战略实施,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深入开展全县“股长经济”问题整治,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经县委同意,县纪委监委牵头,从2022年1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六个月的“股长经济”专项整治。现就主动说清问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全面自查在行政执法、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资金拨付、工程招标等过程中说情打招呼、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收受他人红包礼金等问题;不按程序审批、个人说了算、违规办理、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资金拨付讲关系、选择性办理,雁过拔毛、收好处费等问题;执法不严、擅自更改处罚决定和相关证据,私自截留、挪用行政处罚款物等问题;工程招投标中跑风漏气,私下对接、优亲厚友,对串标买标卖标行为不制止,不按程序开展招投标,收受介绍费、搭桥费等问题;对县委政府决定不执行、不落实,压件不办等问题。凡是涉及上述“股长经济”问题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务必于2022年4月30日前,主动到县纪委监委机关(径至剑阁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或本单位派驻(出)纪检监察组主动说清问题。
对在限期内主动说清问题、主动整改的,综合考量性质情节、觉悟态度、整改情况等因素,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甄别处置,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不主动查找问题、妄图蒙混过关,限期内未主动说清问题,以及避重就轻、隐瞒不报、欺骗组织、拒不纠正的,一经查实将以“零容忍”态度,从严从重查处,绝不姑息。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及“股长经济”方面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来信地址:剑阁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
举报电话:0839--6600321(党风政风室)
6600994(信访室)
中共剑阁县纪委 剑阁县监察委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