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剑阁县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剑阁县卫生健康局党组
发布时间:2021-11-15 08:49:08 来源:本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安排部署,圆满完成县委一届任期内高质量巡察“全覆盖”任务,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根据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方案》,结合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由中共剑阁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
二、巡察内容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的根本政治任务,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紧盯“关键少数”,突出职责使命,着力发现局党组织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动问题解决,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一)聚焦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情况。一看局党组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十一届省委历次全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情况。是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是否组织抓好本单位(本系统)学习贯彻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强化责任担当,增强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是否存在学习贯彻流于形式及党员干部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内容不了解,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贯彻落实不紧密、不具体、不到位,学与做“两张皮”的问题。二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情况。是否认真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强化跟踪检查和督查督办,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并取得扎实成效;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态度不鲜明、立场不坚定等问题;是否认真组织学习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准确把握县第十三次党代会重大决策部署。三看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党组是否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主题教育同推动工作相结合,做到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是否存在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合理诉求重视不够、解决不及时,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四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是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体责任,落实主管主办的原则,加强对所属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是否加快提升网络传播和舆论引导能力,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是否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和恶意攻击,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是否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严厉打击非法宗教传播活动,主动亮剑、坚决斗争。
2.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一看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情况。是否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积极,是否存在部门(单位)保护主义、本位主义、自由主义,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是否存在方式方法简单粗暴,漠视群众合理利益和诉求,盲目搞“一刀切”;是否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宣传不到位、动员不积极,群众知晓率低、参与度不高,导致政策落实存在温差、落差、偏差;是否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加强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消费帮扶;是否在推动建设省乡村振兴先进县中充分发挥部门作用,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否存在落实污染防治要求执行不坚决,执行环保法规不严格,推进绿色发展方式不作为;是否持续深入推进本系统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不稳定因素源头防范管控;是否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市场化法制化营商环境、主动了解需求强化政策供给、无差别落实奖补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加强监管保护合法权益、积极回应解决市场主体合理合法诉求等方面积极作为。二看职能作用发挥情况。是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实现“十四五”规划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主动谋划和推动本单位(本系统)工作;是否主动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决策、措施,是否存在对本单位(本系统)相关风险防控不重视,措施不具体,机制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是否建立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是否承担预防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疗救援工作,是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重视不够,指导监督不力,不作为、乱作为,贻误战机,造成不良后果等。是否紧密结合实际精心谋划、想方设法,建立有效机制把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尤其是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1233”执政兴县战略,实现撤县设市、建成全省乡村振兴先进县、大蜀道大剑门国际旅游目的地三项目标,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剑阁等部署安排转化为部门的具体任务,一项一项抓实抓好;是否积极履行行业系统监管责任,是否加强对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是否加强对传染病防治的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推动行业系统健康发展。三看完善和执行政策情况。是否结合职能责任优化政策供给,深入实际调研、科学分析论证,增强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实效性;是否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防止政策制定和落实“一刀切”、“中梗阻”等问题;是否重视政策规划执行中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优化、完善。四看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是否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营商环境条例》;是否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开展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下大力气破解难题、解决遗留问题;在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是否存在不敢主动试、大胆闯,不愿触及深层次矛盾等问题;是否存在“官本位”思想,对民营医疗机构等重点企业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全程服务意识不强,让服务对象“多次跑”“往返跑”,对反映的问题处理协调不及时,产生拉长时间、延误工期等问题;是否存在审批环节多、审批效率低,手续办理繁琐,以及业务交叉,权限不清、人浮于事等问题;是否存在遇事“推、绕、拖”,致使涉企优惠政策不落实、影响企业入驻的问题;窗口部门和服务人员是否存在业务不熟悉、政策把握不够准确,服务不够精细和“衙门”作风,不催不办、不推不办,甚至推了也不办现象;是否存在只顾把企业招来引来,后续不管不顾、服务企业不主动,招商引资政策和协议兑现不到位情况,是否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推动政策项目落地见效;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干扰企业日常运行或损害企业利益的问题。
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一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是否存在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发挥不充分,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对本单位、本系统突出矛盾和复杂疑难问题是否搁置不解决;是否存在只出政策不抓落实、主管领域工作推动不力、部门职能履行不到位问题;是否存在对抗或干扰巡察工作,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问题不报告、不抵制,搞无原则一团和气,对本单位或涉及本人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不请示,越权决策、擅作主张、我行我素;二看完善党组织运行情况。是否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本单位(本部门)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单位管理各环节,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党组议事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是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本部门)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人事任免和奖惩、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是否规范党组织参与决策程序,对重大事项议题,决策前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并与行政班子充分沟通酝酿、形成共识,决策时党组织班子成员参加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后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保证集体决策顺利实施。三看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情况。是否督促相关部门和下级党组织充分履职,层层传导管党治党压力;是否存在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宽松软,党组织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部门)基本情况底数不清,工作大局把握不准,改革发展思路不明,工作举措不实;是否存在党组织团结、领导、动员干部职工能力不强,不敢坚持原则,班子成员间“各唱各调”、内耗严重,班子软弱涣散、合力不强,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差,给本单位(本系统)中心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对照《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一看抓班子带队伍情况。看是否认真履行对班子和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职责,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凝聚人心,团结队伍;是否存在分工不明、越权越位,只管自己、不管班子和下属单位问题。二看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看是否存在当“甩手掌柜”、做“南郭先生”现象,是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是否认真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树牢“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理念;是否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真重视、真整改、真见效。三看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看是否认真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看“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在重大决策前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是否存在“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搞“官场霸凌”、圈“私人领地”违反民主集中制等问题;是否存在回避矛盾,议而不决现象。四看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是否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是否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是否带头落实“亲”“清”政商关系。五看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看是否积极协助主要领导抓好分管领域的各项工作,是否具有大局观念、主动维护班子权威等情况,看是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看领导班子成员面对复杂矛盾敢不敢担当作为,所作决策是不是秉持公心。
2.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市委市政府“六个带头”和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一看党组重视情况。是否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领导干部是否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从自身查起、抓起、改起,发挥表率作用。二看排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情况。在工作落实方面,是否存在“衙门习气”,对工作抓而不细、促而不紧,对基本情况一问三不知,对下属单位的请示报告无故拖延、压件不批,对基层呼声和群众利益视而不见。在开会发文方面,是否求真务实,是否存在层层开会、层层发文,照搬照抄、改头换面、明减暗增,用“白头文件”替代“红头文件”搞变通等问题。在调研检查方面,走访调研是否重“形”不重“效”,搞“作秀式”“盆景式”调研,是否缺乏统筹,导致基层应接不暇;检查督查考核是否不注重实际效果,名目繁多,交叉重复,过度关注留痕,导致基层反复填表格、做台账、报材料等。三看单位的“风气”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过“紧日子”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是否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盲目攀比、追求享受、铺张浪费,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吃“老板家宴”等问题;是否存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接受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以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红包礼金等。
3.纪律作风整顿情况。一看学习自查整改成效情况。是否对照县委要求,聚焦12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组织学习、开展部署落实、认真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检视;是否存在“慢热”“不热”,没有把作风纪律整顿当作重要政治任务落实问题;是否存在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在以上率下、动真碰硬、常抓长促上履职不力,导致上紧下松、上严下松、前紧后松问题;是否存在“一阵风”“两张皮”,重查找、轻整改,重部署、轻落实问题;是否存在就事论事,敷衍应付问题。二看转作风、强担当、抓整改、促发展情况。是否以作风整顿为契机,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是否紧密结合日常工作,把作风纪律整顿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促进、同保障;是否将推进整改和长效促进相结合,建立健全有效推进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路,以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县“两会”精神为目标,用推动工作质效和为民服务实效来检验整改成效。
4.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一看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是否存在爱惜羽毛、当“老好人”,回避问题、推卸责任,脱离群众、高高在上,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权、庸懒无为;是否存在工作作风漂浮,远离基层一线,深入一线调研搞形式、走过场,调研成果照抄照搬网络资料,对解决实际问题毫无用处;是否对信访件、上级转办交办件、领导批示件办理不及时。二看党员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情况。是否存在担当意识欠缺、责任意识不强,不能有效积极应对各种复杂严峻任务挑战;是否存在对工作不上心、不用劲,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得过且过、明哲保身,推进改革过程中不敢主动试、大胆闯,不愿触及深层次矛盾,在突发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安全事故中,没有扛起应对的防控处置政治责任,措施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三看联系服务群众情况。是否存在对乡村振兴联系村困难群众现状不了解、不清楚,关心帮扶不到位;是否存在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多,对基层和一线情况掌握不全面、不客观,对困难职工关心帮扶不够到位等问题;是否对干部职工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视而不见、无动于衷,对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
5.领导干部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一看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和“一卡通”落实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围绕重点认真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突出问题纠治是否有力,整治成效是否明显,群众获得感是否增强;是否认真执行“一卡通”有关政策标准,各项要求是否落实到位,群众是否感受到“一卡通”带来的便捷和实惠。二看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是否存在在征地拆迁、职级职务晋升、工资待遇、获取各种荣誉等方面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违规申报、包装项目,骗取、套取专项资金等问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违规收取或罚没群众款物、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巧立名目、强行集资摊派等问题。三看政商关系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从事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违规在企业兼(任)职;是否存在政商关系不“清”,与企业老板之间保持相对稳定的关系圈,形成以其为核心的利益共同体等问题。四看廉洁用权情况。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干预或操纵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资源分配事项,搞内幕交易、权钱交易、牟取私利等问题。
6.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重点看是否存在资金管理混乱,截留私分、挤占挪用、贪污侵占、挥霍浪费财政资金尤其是惠农利民专项资金等,违规举债,收支混乱,通过虚报工程套取国家补贴等问题;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无原则让利,不计成本廉价出租或出售国有房产,暗箱操作变卖资产,捞好处、送人情等问题;是否存在对工程项目建设和大宗物资采购监管不力,未经集体研究决策,随意增加预算、擅改规划,不搞招投标、拆分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转包分包,或者明招暗定、搞“量身定做”的虚假招投标,使“关系户”中标,形成“关系工程”等问题;是否存在把所属社团、企业当成职务消费、公款吃喝的“提款机”,违规开支和发放费用等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1.机关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对照党章、支部工作条例、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一看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党组是否重视党建工作,坚持领导班子带头抓党建,以上率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机关党建重大问题;党组书记是否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理念,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否结合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工作。二看党建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是否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解决重业务轻党建、把抓党建变成抓党务及“两张皮”等问题。三看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是否注重抓基层、打基础,健全党建组织体系,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否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是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防止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四看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情况。是否把抓好党员教育管理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建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是否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组织党员认真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采取有力措施,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
2.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对照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和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对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一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情况。党组是否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加强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重要依据,注重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打好三大攻坚战、防灾抗灾救灾等重大任务中考察识别干部。二看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情况。是否严格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和素质能力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树立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用人导向;是否严格按照条件、资格、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干部回避、交流、退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前事项报告等制度规定,严格履行民主推荐、考察查核、公示等程序;是否存在任人唯亲、近亲繁殖、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三看用人机制情况。是否完善落实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结合实际完善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是否加大干部交流任职和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是否大力选拔任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狠抓落实、实绩突出的干部,坚决及时调整在岗位上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四看干部考核和奖惩机制情况。是否完善落实精准考核、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是否综合运用“凡提四必”(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要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以及巡察、信访、审计、民主测评成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五看严肃换届风气和遵守换届纪律情况。党组是否对严肃换届纪律作出安排部署,是否严格执行“十严禁”纪律要求、坚决做到“四必须”;是否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加强党性教育、纪律教育;是否及时通过中心组学习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和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掌握换届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是否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干部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是否存在结党营私、跑风漏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弄虚作假等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一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情况,党组织是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党组织书记是否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是否落实“一岗双责”;是否存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视而不见,对违规违纪问题处置失当,不敢动真碰硬,回避矛盾、遮丑护短,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简单推给纪检监察机构,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对分管领域风险漏洞没有采取有效的预防监管措施等问题;是否存在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宽松软,发生违纪违法行为。二看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纪检监察机构是否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内设纪检监督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配齐、工作是否落实,党组织对纪检工作是否支持;是否存在监督责任缺失、履职能力不足,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了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问责,监督执纪偏宽偏软,信访举报渠道不畅通,调查处理不深不细,对已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不公开、不通报,未纳入警示教育内容等问题。三看巡视巡察、审计及其他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是否存在虚假整改、纸上整改,以下级整改代替本级整改,以简单问责下级代替本级整改等现象;是否存在党组织书记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班子成员推卸责任,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
(四)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
在开展巡察的同时,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牵头,与巡察组同步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根据县委要求,我们还将围绕县委部署的项目投资、安全生产、环保督查、旅游发展等重点工作,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和工作推进情况。重点检查县委交办给县卫健局党组阶段性、突发性重要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县委关注了解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方法步骤
巡察组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1.听取被巡察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股室的专题汇报;
2.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3.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4.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5.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6.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资料;
7.召开座谈会;
8.列席被巡察党组织的有关会议;
9.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10.以适当方式到被巡察党组织管理派驻的下属单位或者有关部门了解情况;
11.开展专项检查;
12.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13.县委批准的其他方式。
四、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上旬前完成巡察前相关准备工作;
2021年11月10日—12月10日巡察组集中进驻。
五、人员分工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卫健局党组)
组 长:熊丽蓉
副组长:程朝嵩 姜剑雄
专 员:徐 敏 蒲 剑 魏文健 王永周
联络员:母雪静
巡察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实行组长统一领导,各小组各司其职,并坚持小分工大合作、统筹推进。成立临时党小组,熊丽蓉任党小组组长,程朝嵩、姜剑雄任党小组成员。
第一小组:组长程朝嵩,组员魏文健、王永周。主要负责巡察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
第二小组:组长姜剑雄,组员蒲剑。主要负责巡察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并负责巡察报告初稿起草工作。
第三小组:组长徐敏,组员母雪静。主要负责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选人用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信访接待等工作。
各小组按照巡察重点,认真开展巡察,需现场核实的,各小组报请组长批准后方可进行,各小组负责形成所负责方面的问题底稿并形成相应部分的巡察报告初稿。母雪静在负责上述工作同时,还负责巡察进驻期间与被巡察单位联络工作,并做好资料收集、保管、移交和系统录入等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正确对待政治巡察。县委《关于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党员有义务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县卫健局党组和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妥善处理好履行岗位职责与接受巡察监督的关系,切实做到巡察监督与推动本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增强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意识,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带头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营造良好监督氛围;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敢于直面问题、勇于反映问题,支持巡察组深入了解问题。对巡察中反映和发现的问题线索,巡察组将深入了解,多方印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对组织负责,又对当事人负责。
(二)积极支持配合巡察。本次巡察,既是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也是常规巡察,县卫健局党组务必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及时做好协调联络、资料提供、服务保障等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严格遵守巡察各项纪律,不得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不得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察工作,不得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不得泄露巡察工作秘密,确保巡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违反纪律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巡察组将紧紧依靠县卫健局党组开展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着力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向县委汇报巡察情况,按照县委要求分类处置、注重统筹,用好巡察成果。
(三)做好新闻宣传。县卫健局党组要及时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公布此次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监督内容、时间安排以及巡察组联系方式、信访接待方式等情况;以党内文件形式印发巡察工作动员会上有关领导讲话和主要负责人表态讲话;及时制定信访应急预案,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积极稳妥应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上访和突发事件。根据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卫健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起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12月10日),县委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8683992893,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早8:00—晚18:00;巡察组办公地点在:县卫健局三楼会议室,意见箱设置在县卫健局大门口;同时在县卫健局三楼设置信访接待点,开通电子邮箱1819973071@qq.com。
(四)严明巡察纪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巡察组要认真落实组长负责制,加强组内人员安全、纪律等教育监督管理。
严格遵守巡察工作规程,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坚决做到“四个决不允许”,依规依纪开展巡察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巡察工作,加强与县委巡察办的沟通交流,及时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
县委第一巡察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