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曝光|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白龙镇石滩村党员徐文宝因醉驾受到刑事处罚 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21-10-26 13:26:10 来源:本网

        徐文宝,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初中文化,四川省剑阁县人,201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1年2月至2015年1月,在浙江务工;2015年1月至今,在家务农。2020年3月27日晚,徐文宝在白龙镇教育小区其妹夫何某某家中吃饭期间饮酒,后徐文宝持C1型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从剑阁县白龙镇十字路口向公兴镇方向行驶。当晚20时15分,徐文宝被执勤民警现场挡获。经民警现场对其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113.2mg/100ml,经鉴定,徐文宝静脉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61.7mg/100ml。2021年5月20日,剑阁县人民法院判处徐文宝拘役二个月,宣告缓刑五个月,并处人民币罚金三千元。

        徐文宝同志身为中共党员,纪法意识淡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刑事处罚,性质恶劣,其行为已违反党的纪律,应予严肃处理。经2021年9月8日县纪委常委会同意,决定给予徐文宝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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