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财政局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25 16:36:44 来源:本网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3日至12月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财政局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9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抓紧抓实整改部署
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按照“照单全收、立行立改、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统筹推进”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整改问题进行研究和部署。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决的行动、最严明的纪律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目前,反馈的4个类别16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2个,因局党组《关于申请调整内设机构的请示》尚未批复、出借国有资金催收在走司法程序、有关“选人用人工作开展不规范”和机构改革及职能职责划分暂不明确,电子票据资料无法正常上报和个别部门单位自愿放弃使用电子票据等原因,4个问题正在整改。
(一)高度重视,强化主体责任
为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局党组积极行动,迅速成立了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资事务中心主任张珩为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组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领班子成员一起,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反复研究制定了《中共剑阁县财政局党组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问题责任清单》,迅速安排并带头整改,逐级夯实责任,推进整改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确、共同整改的良好局面。
(二)制定方案,细化整改措施
局党组紧紧围绕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研究制定《中共剑阁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认真按照《中共剑阁县财政局党组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问题责任清单》分领责任,并把整改任务分解细化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负责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件落实,一条条兑现。
(三)强化督导,严格责任追究
为确保巡察工作扎实开展,局党组成员坚决做到“整改工作亲自督促、整改情况亲自报告、整改反馈亲自审核”,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内容,紧盯责任分工,加强督查检查力度,逐项检查,逐条过关,对号销账,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聚焦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凸显巡察整改成果
(一)在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认识不到位,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利用党组会议、职工会议会前学法和“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全面提升了局党组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加强财税、金融、经济等方面的政策及理论学习。
2.关于“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强、合力不够、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已对局党组负责人进行了组织调整,并对党组成员进行了优化和充实。二是认真落实了“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于2021年2月8日召开县财政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明确了改正方向。三是班子成员之间互相开展谈心谈话,加强沟通交流,同时为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党组成员对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四是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规范了党组会议程序,重要事项提前报批,分类做好会议记录,重要议定事项及时整理并印发会议纪要,加强议定事项督办。健全了《局党组会议制度》,建立了《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3.关于“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对接相关部门,起草了《中共剑阁县财政局党组关于申请调整内设机构的请示》(剑财党组〔2021〕11号),申请恢复政府采购管理股和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将绩效法规股更名为法规会计股,并按照采购工作实际需要配备工作人员,以保证人岗相配。同时县财政局综合股国有资产业务已经划转到县国资事务中心统一管理。
4.关于“对重大财政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预算法的学习,2021年将严格按照《剑阁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剑财政〔2020〕196号)相关要求,严控预算追加、超预算支出等问题。二是局党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深入研究财政暂付款项清理处置工作,分类制定《剑阁县2018-2020年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方案》《剑阁县2019-2023年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方案》。2021年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全额安排预算指标列支核销暂付款,在收回的存量资金中消化一部分,催缴收回一部分,其余由以后每年新增财力逐步安排预算指标列支核销。同时,落实分解催收责任到各支出股室,强化清收管理。三是制定《剑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防范化解经济、财政运行风险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剑财政〔2021〕77号),防范化解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三保”支出风险、国库资金运行风险。四是严格《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防范化解基层国库资金运行风险两年行动》(川财库〔2020〕11号)文件中关于“建立重大项目支出报备制度”要求,结合此次整改要求,举一反三,我局现将绵阳至苍溪高速公路项目剑阁段所需拆迁资金缺口上报,请求省市财政部门予以备案。
5.关于“财政资金运行监管和行业指导履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剑阁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剑财政〔2019〕165号)、《剑阁县重点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运行管理,实现对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以及整合资金分配、下达、支付及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的全流程监控。二是严格按照《剑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剑阁县做好扶贫资金项目清理暨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方案》(剑脱贫指办发〔2021〕4号)安排部署召开县财政局精准扶贫档案工作会议,开展项目清理暨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成立《中共剑阁县财政局党组精准扶贫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剑财党组〔2021〕15号),对全县2014年以来所有明确用于支持脱贫攻坚的中央、省、市、县扶贫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将所有资金项目按行政区划调整后乡镇、村、组情况逐级明确到村到户到工程点,规范项目资料档案整理。三是积极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通过查阅资料、实施勘察、入户调查等方式,对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堵塞资金管理漏洞,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并形成评价报告。四是对于财务人员情况我们已向县领导汇报,鉴于财政干部,特别是会计岗位,业务量大,事情繁琐,责任重大,建议财政干部专人专岗,定人定岗,不混岗使用。2021年3月邀请市会计协会到我局对乡镇会计进行为期两周业务培训,每年计划拟对全县财政干部培训不低于2次。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剑阁县财政局机关内部审计制度》(剑财政〔2021〕5号),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将行业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二是健全《剑阁县财政局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工作制度》(剑财政〔2020〕199号),对窗口服务人员实行首问责任制,通过职工会议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作风纪律,完善了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和失职追究制度。
7. 关于“担当尽责不够、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和组织生活会等方式,以党史学习为契机,加强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增强领导干部的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严格按照《剑阁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广元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剑财政〔2020〕138号)相关要求,通过剑阁县财政电子票据交流群督促各用票单位及时核销纸质票据,2021年1月1日全面停止使用纸质票据,正式启动电子票据 。截止目前,共开具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结算票据(电子)610264张、四川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电子)18861张、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电子)14447张、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票据(电子)33815张、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电子)7张、 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电子)450张、四川省行政、刑事处罚罚没票据(电子)207张。因机构改革及职能职责划分暂不明确,电子票据资料无法正常上报和个别部门单位自愿放弃使用电子票据等原因,仍存在某些部门和乡镇未正式使用电子票据。三是严格按照《剑阁县财政局 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乡镇、县级主管部门延伸到乡镇机构财务和资产移交工作的通知》(剑财政〔2021〕36号)相关要求,安排相关股室人员分为六个组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各乡镇积极开展财务和资产移交工作,现撤销的28个乡镇,已全部完成账务和资产移交工作。
8.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根据川财农〔2012〕70号文件第十二条、川财农〔2017〕102号文件第十一条、财农〔2021〕19号文件第四条有关规定,可以列支扶贫工作经费,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专款专用。二是针对巡察指出挤占挪用“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项目资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等专项经费列支机关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的问题,已进行调账账务处理。
9. 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与剑门关酒店财务人员对账务进行核对后,明确由于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导致公务接待票据附件遗漏,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报销票据完整性的核查,杜绝此次事件的再次发生。二是公务接待时,因有些工作涉及到多个股室,致使陪餐人数超规定,下一步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三是2019年1月,我局已经完成整改,之后便未将上下班交通补贴纳入缴存基数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10. 关于“机关内控制度制定不严密,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健全并印发《剑阁县财政局进一步加强机关职工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的通知》(剑财政〔2020〕200号),规范了差旅费报销程序。对于巡察指出我局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经核查发现存在票据粘贴错误,目前已进行票据更换;费用报销时附件票据遗漏,现已将遗漏附件票据补上;费用报销使用同一张出差审批表,现已严格按规定重新填写出差审批表;我局租车明细表无领导签字,现已进行补签。二是已将未纳入固定资产账户管理的部分固定资产补记账。三是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经党组会研究决定进行呆账处理。
11. 关于“资金拨付审核把关不严,审批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中指出我局2017年在超拨公兴镇文林村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项目款和给羊岭镇超拨专项扶贫资金的问题,在《中共剑阁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中已作出情况说明。二是严格按照中共剑阁县委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要求规范项目拨款审批程序,按规定拨付大额资金和项目工程款等。完善、细化扶贫资金审核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在扶贫资金审核、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中的职责分工,不定期深入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对扶贫资金报账审核及使用情况进行抽查。三是强化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财政扶贫资金一律通过国库“大平台”以“直接支付”的方式转账支付到施工(供货)单位,不再预拨资金到部门或乡镇,杜绝资金在县级部门或乡镇滞留现象的发生。同时对以前年度未结清的财政专项扶贫预拨资金进行清理催收,由乡镇将结余的专项扶贫预拨款退回农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户,不能及时结清预拨款的乡镇通过国库拨款抵扣,其中羊岭镇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2月7日将结余资金13477元退回农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户。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对党组负责人调整后,党组负责人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抓党建的意识和责任感。加强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二是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充分做好会前准备,通过各种形式,科学地选好、选实、选准议题。建立健全会后整改机制,制定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成立了3个党小组,确保民主生活会真正见实效。三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四是加大规章制度执行力度,加强干部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等制度。
13.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4321”精准监督未落细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领导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财政工作有机结合、协调推进。二是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好“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党组负责人对重点股室人员开展节前谈话,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全力推进“4321”精准监督纵深推进。
14.关于“对上级巡视巡察发现指出问题整改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确实存在对上级巡视巡察指出的问题不够重视,造成有些问题未全面整改到位。局党组积极反思,目前,国资事务中心再次对2015年以来出借国有资金、国有资产,对外融资担保以及国有资产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分类建立台账,进一步理清关系,摸清情况。经清理,我县2015年2月至2019年12月通过财政和县属国有企业共出借资金21979.93万元,截止2021年3月底已收回本金5952万元,利息959.12万元,下欠本金16027.93万元。针对剩余未收回借款,采取多种方式向借款企业进行催收。
(四)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方面。
15.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将4名事业干部人员任命为股长的问题,局党组正在进行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措施。二是逐年解决消化超编人员问题。三是2020年12月底,已经将国投、瑞峰、健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了更换,已由新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行使公司管理职能。草拟《剑阁县县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正在上会研究。
16.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通过现场见学、讲党课等多种方式持续深化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狠抓理论宣讲,进一步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二是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定期进行专题研究,要求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要增加意识形态的工作内容。三是加大“学习强国”平台推广力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激发干部主动学习的激情。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成果运用,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经过两个月整改,县财政局党组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距离县委要求和组织上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县财政局党组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强化党员干部政治担当,引导办党员干部学深学透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发扬党员优秀作风,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上提升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推动巡视整改成果扎根于心。二是进一步抓好整改到位。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局党组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坚持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尚未完全整改完成的工作,要严格按照县委第一巡察组工作要求,抓紧整改,严格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到位。三是进一步规范管理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总结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切实可行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从制度管理层面进行完善与创新,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39-6601893;电子邮箱:1327300799@qq.com
中共剑阁县财政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