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曝光丨剑阁县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9-30 08:35:34 来源:本网
在国庆节即将来临之际,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剑阁县落实见效,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全县近年来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剑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普安中队原指导员、队长何东骏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组织单位职工公款旅游的问题。
何东骏在担任剑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普安中队指导员、队长期间,2015年3月至2019年1月,何东骏以加班补助、考核补助等名义,违规向单位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25万余元;何东骏先后四次违规组织单位职工到九寨沟、西安等地公款旅游,其中何东骏个人花费0.73万元。何东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和涉嫌犯罪。2019年5月,何东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19年11月,剑阁县人民法院判处何东骏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二、剑阁县人民医院药剂科原主任、医学装备科原主任杨宗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杨宗宇在2015年至2018年担任县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医学装备科主任期间,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拜年拜节等名义送与的礼品、礼金3.3万元。杨宗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 年6月,杨宗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三、剑阁县拘留所原所长严志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的问题。2017年6月17日,王某为免于被执行行政拘留,委托其同学王某祥在下寺镇某酒店宴请时任剑阁县拘留所所长严志,共计消费1540元,由王某支付。6月18日,严志仅根据王某提供的病情证明,提前为王某办理《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书》,王某的行政拘留执行被提前终止。2021年7月,严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深刻指出,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四风”成为腐败滋长的温床。
上述3起案例,充分暴露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全县仍有个别干部漠视党纪法规,思想不知耻,行为不知止。国庆节前对这些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旨在提醒广大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奋进新时代,起航新征程,必须以优良作风作保障。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一次全会精神上来。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真正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政治上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早研究、早部署、早教育、早警示,始终做到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各级党组织应高度重视廉洁教育、时刻保持警醒。要充分利用警示教育、谈心谈话、短信提醒等多种方式,经常性咬耳扯袖,常态化教育提醒,督促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汲取教训,严于律己、维护形象。
党员干部须强化宗旨意识,提高党性修养。要主动对照检查、吸取教训。要自觉抵制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吃喝等歪风邪气,切实做到自身硬、自身正、自身净。要把好的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的作风弘扬在新时代,以更加坚定的行动自觉纠“四风”树新风。
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监督重点和时间节点,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要盯节点、抓典型、严执纪、挖隐形,大力整治违规收送礼金、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肃查纠“四风”问题。紧盯违规公款购买和收送节礼、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操办宴席、餐饮浪费、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突出问题。紧盯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违规吃喝、送礼等歪风,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手段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顶风违纪者,要严查快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形变异,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