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领导干部七条禁令

发布时间:2021-09-10 11:31:37 来源:本网

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明纪律作风,持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特明确以下“七条禁令”:

一、不得在工作调整后从原任职单位、地区调任干部。

二、不得违规插手、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单位、地区干部任用和工程项目、政府采购。
    三、不得将子女及其他近亲属调入、引进本人工作单位或管辖领域工作。
    四、不得在离任或退出领导岗位前突击提拔干部、办理人员调动。
    五、不得有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在管辖地区、领域参与承揽工程、政府采购等经营活动。
    六、不得借婚丧嫁娶及生日、升学等名义违规收送红包礼金。
    七、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不得利用公款相互吃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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