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十条规定
发布时间:2021-09-10 11:30:42 来源:本网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就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规定如下:
一、不准违规插手干预项目规划、立项、审批、行政许可等事项。
二、不准违规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操纵评标、中标结果,违规指定项目承建方或者预定项目承建方。
三、不准违规要求有关部门、单位改变国土空间规划,或者擅自调整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配套设施等规划设计条件,或者违规要求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分包、转包项目。
四、不准指定项目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或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预算结算活动。
五、不准违规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增加、减免、缓缴有关费用。
六、不准违规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保执法等行政监管部门或中介机构正常工作施加影响。
七、不准将应进行政府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
八、不准违规超采购预算、超资产配置标准、超办公需要而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
九、不准违规对达到政府采购规定限额标准的项目,采取先采购后报批或者预先推荐供应商后虚假履行采购程序。
十、不准违规擅自变更、暂停、终止政府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