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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2-03-03 17:54:40 来源: 市纪委监委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负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重大违纪案件的后勤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为市、县(区)纪委监委查办案件、实施留置措施提供专用工作区硬件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和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

严实“四高四专”工作理念和“四心四不”工作要求,抓住安全工作这一关键和保障工作这一重点,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管理质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为市纪委下属二级预算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1490.24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45.2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非财政拨款资金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3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149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24万元,占9.61%;其他收入1347万元,占90.39%;上年结转0.01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149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24万元,占8.27%;项目支出1367万元,占91.7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3.24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73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非财政拨款资金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3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财政拨款收入143.24万元,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24万元,上年结转0.0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43.2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3.2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3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93万元,占82.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5万元,占6.80%;卫生健康支出4.56万元,占3.18%;住房保障支出11万元,占7.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聘请管理服务团队工资支付。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97.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单位运行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9.1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6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其他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5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3.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7.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无公务接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广元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单位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广元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广元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主要用于招聘管理团队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广元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广元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开展招聘管理团队等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其他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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