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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纪委关于2021年度广元市直机关第二批次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加试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1-18 18:59:09 来源: 市纪委监委

根据《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广组通〔2020〕29号),《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2021年度广元市市直机关第二批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加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据综合知识测试折合成绩,按照考调岗位的名额与入围人员之比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综合知识测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1月20日8:3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中共广元市纪委广元市监委组织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路北段7号,市委综合楼202室)。

(四)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到场并准备好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需组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公务员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同意报考。(请考生在报名时的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单位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原件,要求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入党时间及转正时间(准确到具体日期,如:XX年XX月XX日),并加盖党组织印章。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档案管理部门签字盖章)。

(5)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在一天内进行。

(2)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因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4)请广大考生留意廉洁广元官方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为2022年1月23日(星期天),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加试相关工作

(一)加试时间

面试结束后进行加试,加试时间为2022年1月23日(星期天)下午。

(二)加试内容

政策研究及公文写作岗位(0206),加试形式为公文写作;案件监督岗位(0207),加试形式为系统操作。

(三)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5%+加试成绩×35%,满分为100分。

(2)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试成绩、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廉洁广元网站公布。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医学报告(纸质、电子版均可),不能提供证明的不得参加审查。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二)请考生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复审、面试及加试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

(三)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无法按时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和加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生不得隐瞒、谎报或漏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以及居家或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五)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面试答题时按要求暂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考点、参加面试须全程佩戴口罩。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不清楚的,请向中共广元市纪委广元市监委组织部咨询,咨询电话:0839—3090523,3090522。

附件:中共广元市纪委关于2021年度广元市直机关第二批次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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