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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委巡察机构全面推行 “周讲堂、月讨论、季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 2021-12-16 09:20:38 来源: 青川县委巡察办

青川县委巡察机构建立巡察业务学习“周讲堂、月讨论、季考核”制度,通过深度学习、座谈研讨,进一步提升巡察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开办“周讲堂”,轮流上台“当讲师”。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以“周讲堂”的方式为主,主任(组长)或副主任(副组长)围绕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以及《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意见》《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党内法规文件,编写讲稿8篇,轮流上讲台“当讲师”授课5堂。讲课形式突出多样,主讲干部采取讲授式、案例式、情景模拟式等讲课方式,通过讲政策、谈体会、现场测试、随机点名交流发言等方式交流业务知识,互相学习、共同提高,进一步提高巡察干部开口能讲、提笔能写、工作能干的能力,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

推行“月讨论”,研讨发言“收建议”。紧紧围绕巡察工作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贯通融合、延伸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品牌创建以及巡察“后半篇”文章等工作中的难点、疑点梳理成讨论清单,由巡察办主任和巡察组组长担纲领学,领学结束后由巡察干部“轮流交流发言”、挂职和抽调干部“逐个谈体会收获”。“月讨论”以来,先后13名干部担纲领学规定篇目16篇,开展集中讨论发言36人次,组长点评指导36人次,在巡察整改质效、巡察品牌创建、贯通融合等专题研讨中,达成共识,并推动解决18个巡察整改效果不好的问题。在做实质效评估分数考评机制、整合巡察评估力量和评估结果运用等方面收集建议6项,在建立协作机制方面,出台相关机制4个。

实行“季考核”,激励担当“有作为”。结合巡察机构工作实际,每季度以会议现场提问、手机工作群抽查等相对灵活的方式,主要针对当前中央、省委、市委的新精神、新决策、新部署,上级巡视巡察新规定、新要求和县委各阶段的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等方面,对全体人员进行适时考核,时刻让大家把准巡察工作重点方向。同时,把季考核内容与公务员平时考核相结合,把季度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任用、交流使用、年度考核和推荐参加各类表彰、学习、考察、培训重要参考依据。通过季度考核及时传导压力、激发动力,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中间的目的,着力营造“尚实干、勇作为、敢担当”的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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