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广元市职业高级中学校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2-21 15:27:35 来源: 本网
按照七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从2020年12月21日开始,对广元市职业高级中学校开展为期1个月左右的常规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委《关于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党内法规制度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广元市职业高级中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教职工队伍建设情况,紧盯职能责任,突出关键少数,着力发现广元市职业高级中学校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积极推动问题解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三、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20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可以直接到巡察组办公地点,也可以通过意见箱、邮政信箱、值班电话、电子信箱举报。
市委第四巡察组办公地点设在:广元市职业高级中学校立善楼三楼;
意见箱设置在:广元市职业高级中学校尚真楼一楼楼梯口;
邮政信箱设置在:利州东路一段993号(中共广元市委巡察办1号信箱);
值班电话:15328598789(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至18:00);
电子信箱:1146201422@qq.com。
中共广元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