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着力构建巡察整改一体化监督格局
发布时间: 2020-07-14 08:58:43 来源: 青川县委巡察办
近年来,青川在提升巡察质效上创新发力,在抓实进驻巡察的同时,着力构建巡察整改一体化监督格局,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做深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做好初审协调。县委巡察办做好巡察阶段性整改报告工作的初审协调,及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按照时限要求报送巡察阶段性整改报告,做好汇总登记,逐一对行文方式、文件格式与巡察整改“规定动作”是否漏项进行初审把关,协调县委巡察组和相关部门做好巡察阶段性整改报告的复审工作。汇总形成每轮巡察整改综合报告,按程序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县委报告,相关情况同步反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目标绩效中心等相关部门。
细化多方认定。采取四家单位对巡察阶段性整改报告开展会商议定的方式,共同审定被巡察党组织的阶段性整改报告。县委巡察组负责对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有无漏项错项和明显敷衍应付问题把关;县纪委监委负责政治思想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相关问题整改审核把关;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建设、选人用人、换届选举等相关问题整改审核把关;县目标绩效中心负责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相关问题整改审核把关。四个部门从专业化角度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尺度、统一内容的“三个统一”模式,审核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在思想认识、措施办法、问责处理上是否到位,问题整改是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巡察整改“回头看”再督查做好基础工作。
开展联动督查。制定《县委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目标绩效办和县委巡察组,组建专门队伍开展联动督查,核查阶段性整改报告内容是否属实,并深入被巡察乡镇和部门采取实地查看、座谈回访、入户走访。看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民生诉求是否解决,长效机制是否建立,纪律作风是否好转。对于支持配合不力,应付交差、整改效果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目标绩效中心记录在案,作为年终目标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于敷衍塞责、瞒报虚报整改结果的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机关。对违规违纪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党规党纪作出追责问责处理。
强化日常监督。明确县级领导对分管领域、联系单位的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根据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追根溯源,召集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常态化监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巡察整改不做虚功、不走过场;强化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职能,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融合贯通,实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和动态信息评估,确保信息互通,持续跟踪问效,有力巩固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和推动巡察成果运用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