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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纪委通报曝光2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20-06-12 17:17:50 来源: 市纪委监委

一、青川县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赵普军充当涉黑人员陈某某“保护伞”问题。

2013年至2017年,赵普军在担任青川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为青川籍涉黑人员陈某某在该县境内河道非法采砂谋取利益问题上提供内幕消息,帮助其承揽水利项目,并从中收受现金8万元,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同时,赵普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6月,赵普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8月,赵普军被青川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1万元。

二、青川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胡强充当涉黑人员陈某某“保护伞”问题。

2008年至2017年,胡强在担任青川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青川籍涉黑人员陈某某在治安管理、超深越界开采、运输车辆超载检查等方面提供便利,多次收受其所送现金和入股分红共计16万元,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胡强在牵头调查核实陈某某涉黑线索过程中,履职不到位,查案不力。同时,胡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6月,胡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12月,胡强被昭化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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