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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发送提醒函确保过“廉节”

发布时间: 2020-01-22 19:45:15 来源: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

“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联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收受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违规违纪行为。”这是日前广元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向全区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出廉洁过节提醒函的前“两个严禁”。

元旦、春节既是欢乐喜庆的日子,也是铺张浪费、请客送礼、借机敛财等不廉洁现象的易发期。为有效遏制“节日病”,在全区上下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近日,广元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向全区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出廉洁过节提醒函,重申“十个严禁”的作风纪律要求,务必廉洁过节。

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落实。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立好标杆、作好表率,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做到讲政治、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区纪检监察工委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执纪执法,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实施“一案双查”,在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当事人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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