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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1-19 17:29:04 来源: 本网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从2019年11月19日开始,对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组开展为期30个工作日左右的常规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和市委《关于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中共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动问题解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三、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11月19日至12月18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可直接到巡察组办公地点,也可以通过值班电话、意见箱、电子信箱、邮政信箱举报。

市委第三巡察组办公地点设在: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六楼;

意见箱设置在: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一楼;

邮政信箱设置在:利州东路一段993号(中共广元市委巡察办1号信箱);

值班电话:15328591313(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至18:00);

电子信箱:15328591313@sina.cn。

 

                中共广元市委第三巡察组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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