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9-08-12 16:54:05 来源: 本网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8月至11月,市委第二、第三、第四巡察组分别对原市工商局、市食药局、市质监局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开展了巡察。2019年1月16日,各巡察组分别反馈了巡察意见。在机改中,市工商局、市食药局和市质监局合并成立市市场监管局,新组建的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原三个单位的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针对学习领悟中央、省委、市委精神不深不透的问题。建立健全党组会前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
针对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不够有力的问题。局党组班子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机关纪委、办公室对重大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
针对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平衡的问题。局党组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转变监管理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关科室采取“月汇报、季督促”措施,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及时召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明确机关党委书记分管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局党组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每半年听取部门负责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针对党组对下属单位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督导不力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二是局党组对部门“一把手”进行了调整,并督促下属单位班子及时调整分工。三是切实加大对“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情况的明察暗访力度,对不按制度办事的行为坚决予以问责。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党建工作台账,明确人员分工,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加大对支部书记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的培训,提高抓党建工作能力。三是机关党办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四是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支部每月按标准收缴党费,及时将收缴情况进行登记公示。
针对“一把手”末位表态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规定要求。二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针对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内容存在雷同和部分党员干部从网上抄袭讨论发言材料的问题。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党性教育,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工作责任心。二是各支部书记加强材料审核把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对抄袭材料的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重新撰写发言材料。
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局党组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项制度。二是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改进干部职工培训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实行全过程纪实。
针对局主要领导密切联系群众不够的问题。一是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干部之间也按此要求开展好谈心谈话。二是主要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对重点岗位人员做好针对性谈话。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针对以会议贯彻会议,以会议代替工作落实的问题。一是局党组充分认识到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大意义。二是结合当前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科学安排会议方案,减少会议次数,精简会议内容,压缩没有实质内容和照抄照搬的公文,力争2019年会议和文件数量大幅减少。
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的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公务接待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修订完善《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办法》,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把关审批报销,对不规范报销费用予以清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针对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的问题。一是压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针对党组抓干部队伍凝心聚力不够的问题。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干部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强化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队伍建设,增强团队意识。
针对落实纪检组监督意见不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实施细则》,坚决纠正违反有关规定要求的行为。机关纪委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311155;邮政信箱:广元市利州东路二段686号,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邮编:62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