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9-08-12 16:51:48 来源: 本网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9日, 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人防办党组开展了巡察。2019年1月1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的整改
针对人防729工程项目施工建设进度缓慢,时间跨度太长的问题。巡察意见反馈后,市人防办加快项目推进力度,一期工程已于6月份完工,二期工程正处于筹备阶段,待上报市政府决定后再行实施。
针对全市县、区指挥体系、疏散体系、人防工程体系等六大体系建设与人防工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的问题。一是办党组书记多次对疏散体系建设进行调研,以全省现场会为契机,打造疏散基地建设示范点。二是多次组织通信分队进行联动演练,通信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三是加强工程建设与管理,做好人防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提高城市防护、抗毁能力。四是按照“六有”“三集中”标准,进一步推进基层人防工作站建设,推动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单位组织机构建设。五是规范人防专业队伍,建强已组建的人防应急救援力量,提升执行多样化任务的能力。六是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升全民国防、人防意识,增强自救、互救技能。
二、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方面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市人防办党组议事规则》。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倒查机制。三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按照分管领导先汇报和说明情况,党组成员再发表意见,“一把手”最后综合意见表态。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方面的整改
办党组召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在班子成员分工中明确分管“意识形态”的党组成员,进一步明确党组成员意识形态责任制分工。党组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四、关于党的建设薄弱方面的整改
针对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落实党支部、党员“双报道”活动,支部每季度开展1次“双报道”活动。二是对支部进行改选,进一步规范了组织生活制度。三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推动支部规范化建设。
针对党费收缴管理“五个一”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目前全体党员都能够主动按月按标准交纳党费。二是严格落实党费收缴管理“五个一”制度,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上缴党费有收据,党费收支有记录。三是严格按规定对党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
五、关于执行干部选任规定不够严格方面的整改
办党组认真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执行干部选任工作规定的自觉性、严肃性。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委组织部印发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任条例》规范干部选拔程序,并实行全过程纪实,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运行。
六、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方面的整改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六个带头精神,组织学习《广元市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及财经纪律、财会制度,进一步完善《市人防办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审批报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收回违规报销的相关费用。
七、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实方面的整改
针对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的问题。一是党组书记以上率下,督促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党组会议每季度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全办党风廉政情况进行定期研判。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谈心活动,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四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加强监督和提醒警示,用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廉政法纪意识。五是组织学习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相关规定,督促领导干部规范填写,如实进行个人事项申报。六是对党组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分管财务的党组成员不再分管工程。七是对相关对外出租的人防工程进行价格评估,凡在出租前一律在市人防办官网进行公开招租。八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的规定进行采购,依法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执行,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者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九是严格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标准执行,并按党组“三重一大”要求上报项目合同进行审议后再行签订。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307883;邮政信箱:广元市利州区莲花路197号,市人防办机关党委,邮编:62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