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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经济合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9-08-12 16:51:19 来源: 本网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6日至12月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原市外侨办党组开展了巡察,2019年1月1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原市外侨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在机改中,市外侨办相关职能职责整合进市经济合作局。市经济合作局挂牌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狠抓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针对“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决策的问题。修订出台加强党的领导方面的13项制度,调整“三重一大”制度中大额资金开支达到2万元就必须上党组会研究等内容,强化制度机制的保障和制约作用。
   
 针对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未落实的问题。修订完善《财务报销实施细则》,坚决落实“一把手”不分管财务规定。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针对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明确党组书记既是党组织负责人,更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党组书记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坚持以党建为龙头,以党员教育为重点,以党日活动为抓手,创新管理方法,做好党员干部特别是退休党员和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强化班子队伍建设。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议事决策机制等,不断提高党组领导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针对党费收缴管理“五个一”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尤其是退休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改变思想上的模糊认识。二是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制定党费收缴管理台账,落实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并以支部为单位对党员的党费缴纳基数、应缴党费和党费实缴情况进行公示,增强党费收缴工作的透明度。三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党日活动,通过活动把党员组织起来,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针对违规发放会议费、购物卡的问题。局党组进行了认真核查,对违规发放予以纠正,并引以为戒,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针对会议费用超标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每次会议预算的刚性约束,严格控制在标准内。二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勤俭节约办会,精心筹备会议。三是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会议费用,加强会议费报销审核把关。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针对市纪委检查和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详细规定外事接待内部操作流程,对高端白酒适用范围进行严格限定,彻底纠正不规范问题。严格执行制度要求,补充完善财务报销要件,确保各类接待活动内控明晰、有据可查。对超范围发放第13个月工资的行为予以纠正。
    
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报销规定,确保政策执行完全到位、不走样。二是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对不能及时支付的款项由经办人、经办科室写明原因并经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作为发票附件装入凭证簿。三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规范财务处理,加强现金支付管理,杜绝大额现金支付。四是严格控制工资及绩效奖励发放范围。解除违规签订的长期聘用合同,重新签订用工合同,停发其年终目标绩效奖。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264172;邮政信箱:广元市人民路北段24号,广元市经济合作局办公室,邮编62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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