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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教育局等12个单位党组织整改落实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9-07-04 14:25:11 来源: 本网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8月20日至11月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原市农业局及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原市卫计委、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扶贫移民局共12个党组织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了专项巡察。2019年1月25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12个被巡察党组织集中反馈了巡察意见。各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标本兼治,修订出台制度31个,对19名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全部清退违规发放的各类资金。目前,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够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落实市委脱贫攻坚部署要求不够到位等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制定《广元市自然资源局2019 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和《广元市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及联系帮扶工作领导扶贫调研计划》,对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检查指导工作、驻村蹲点调研任务和时间作出明确要求。市扶贫开发局以市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名义,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活动,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协作检查指导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挂红旗亮黄牌贴蓝签”制度,每季度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评价通报,并纳入年度脱贫攻坚综合考核。
    
针对牵头职能作用发挥不足,督促指导推进行业扶贫工作力度不够等问题市人社局强化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力量,细化工作职责和具体责任人,加强对就业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广元市就业扶贫考核办法》,建立常态化动态考核机制;召开全市就业扶贫工作现场推进会,剖析就业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照目标任务和工作标准找差距、补短板。市发改委成立广元市电力扶贫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出台《广元市2019年电力建设扶贫专项实施方案》《广元市贫困人口“有生活用电”达标认定办法》,加强电力项目监督检查、验收把关。市教育局建立市教育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会议运行机制和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与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团市委等6个部门召开全市农村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工作会议,围绕“如何维护好农村特殊群体学生合法权益”进行集中研讨,并制定具体关爱措施;出台《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实现城乡中小学教师良性流动。市住建局修改完善安居扶贫指挥部办公室职能职责和运行规则,建立定期工作例会、联合巡查暗访、情况通报制度、绩效评价等工作机制,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县区包联督导分工,加大对全市安居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推进工作;出台《广元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广元市历史文化乡土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办法》,制定《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清单》,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历史文化乡土建筑传统村落保护。市自然资源局于今年3月,成立5个工作组深入县区开展督促指导,各县区分局对18个未完工项目的监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所有项目已全部完工。
   
 针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对扶贫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监督不严格的问题。市交通局成立专项督查组对相关县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不高和未按规定进行比选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各县区按要求完成路肩培土、设置错车道等工作;昭化区纪委对违规确定施工队伍、以“一事一议”方式规避比选的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市水利局对进度滞后的县区水利局进行约谈,责成青川县水利局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标准进行整改,完善水利配套措施,落实管护人员;督促指导各县区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达标情况“回头看”,完善达标认定相关资料。市住建局在全市开展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督查和安居扶贫“大督导、大调研、大提升”活动,通过《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交叉比对,清退重复享受危房改造、异地扶贫搬迁等政策的家庭户253个;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低保户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身份识别进行复核,对房屋危险性进行评定,完成全市“十三五”农村危房改造存量复核锁定工作。
  
  二、关于贯彻执行扶贫政策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督促指导县区落实扶贫政策不力的问题。市民政局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四项清理”工作,督促县区对不符合条件发放、重复发放和超标准发放的各类惠民资金进行追缴;建立村(居)委会每月报告制度,乡镇(街道)每月汇总各村社民政补助对象变动情况信息,及时向县区报告,杜绝“死亡保”现象;建立民政、残联、卫计、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县区每季度、市级每半年比对核查一次,确保救助对象准确。市人社局督促剑阁县对2018年公益性岗位进行全面自查,对代岗现象和个别群众反映领取的公益性岗位补贴低于规定标准的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县人社局修订《剑阁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申报、初审、复核、补贴发放等程序。市教育局督促朝天区教科局迅速将未及时发放的补助资金打卡到应享受补助的学生家庭账户;督促青川县教育局重新核定“雨露计划”补助政策享受人数,清退不符合资助条件35人。 
    
针对扶贫政策宣传不够深入的问题。市卫健委督促各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加强对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社干部健康扶贫政策培训;将健康扶贫政策纳入“农民夜校”授课内容,通过发放“口袋书”“年画”等形式,利用巡诊、义诊、患者住院治疗、门诊治疗及慢病随访时机,加强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市民政局通过拍摄社会保障扶贫政策解读光盘,印发宣传单、宣传手册,制作明白卡,召开群众会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群众清楚申请享受兜底保障扶贫政策条件和办理程序。
   
 三、关于对上级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落实、举一反三不够等问题市教育局责成相关县区教育局开展扶贫专项资金“应免未免”“应助未助”“超范围救助”问题自查,并立即整改到位;今年3月上旬,结合春季开学检查,赴有关县区就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未再发现类似问题。市发改委建立乡镇、村、社三级电管员制度和问题管理台账,在全市贫困地区开展低电压专项整治,组织电力企业通过技术监测手段实时记录电压数据,查明个别低电压现象产生原因并立即整改,多次开展专项保电行动,引导群众科学用电。市农业农村局全面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排查整改农业产业扶贫问题16个。
    
针对没有按时整改市脱贫攻坚办督查反馈情况的问题市财政局召开工作作风整顿大会,责成分管领导对局脱贫攻坚办公室负责人进行约谈,建立脱贫攻坚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制度,确保按时按质整改落实。市自然资源局开展重复享受地灾避险搬迁补助资金问题专项治理,发现并整改问题3个。
    
四、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个别班子成员和驻村帮扶干部帮扶工作不落实、驻村工作时间不够等问题。市发改委对6个帮扶村“第一书记”驻村台账进行全面检查,完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驻村考勤制度》《干部到村帮扶考勤制度》,进一步加强驻村“第一书记”作风纪律管理,对帮扶责任不落实、帮扶工作不到位的干部进行约谈,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帮扶的三公村、茅垭村顺利通过省级专项评估验收。市财政局严格向其所帮扶的贫困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人员,进一步细化明确驻村联系领导、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及成员、帮扶责任人职责;局党组成员带头深入各帮扶村,与乡党委政府、村“两委”领导干部一道走访调研,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会同万山乡、柳溪乡党委对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进行考核考勤,进行季度通报,纳入年终考核。市农业农村局对农业专家服务团和24名驻村农技员进行调整,建立驻村农技员开展帮扶情况专项述职制度,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职称评审答辩、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市民政局约谈相关帮扶责任人,加强与帮扶村所属县区、乡镇及帮扶村“两委”联系,互通情况、联动配合,防止一派了之、监督缺位;通过实地察看、电话询问、查阅资料、入户走访等方式随机监督驻村第一书记履职情况,将第一书记岗位履职情况与个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挂钩。
   
 针对虚假填报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推进进度数据问题。市交通局组建专项工作组对2018年未及时启动的项目进行检查督促,2018年度所有交通扶贫项目均已按时完成,并通过了县、市、省三级核查;组织召开全市交通系统项目推进会议,对2019年全市交通系统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有序推进。市水利局责成剑阁县水利局对51处未完工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逐一现场核实,建立管理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现场督查人员和施工人员,51个项目已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市卫健委加大对经办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业务熟悉、情况清楚,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统一口径,避免出现数据报送不实等情况发生。
    下一步,各被巡察党组织将持续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健全“六个一”帮扶机制,加强驻村帮扶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推进行业扶贫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在本部门本系统落地落实,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9-39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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