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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纪委: “三抓三强化”推进新常态下案件查办工作

发布时间: 2015-06-01 17:45:38 来源: 苍溪县纪委

       为聚焦主业、落实“三转”,苍溪县纪委立足实际,狠抓案件线索、业务培训、办案质量,不断探索完善新常态下案件查办工作的新方法、新机制,努力实现办案工作新突破。

抓线索排查,强化案源广集。一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邮箱,设置投诉举报箱,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广泛拓展案源。二是每月召开全县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会议,每季度召开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分管领导会议,重点围绕惠农政策落实、粮食直补、购机补贴、公路“三乱”治理、教育乱收费等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集中分析、梳理、排查全县案件线索,做到线索早掌握、处置方案早制定,及时挽救党员领导干部,避免经济损失扩大。三是克服案件查办中“就案论案”、“就事论事”思想,注重案件办理中深挖案源、寻找新线索。

抓业务培训,强化办案能力。一是适时抽调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案件查办,采取“以老带新、跟班办案、案件剖析、案件总结”等方法,培养办案人员的“实战意识”,提高办案人员案情分析能力、说话攻心能力、案件协调能力、调查取证能力。二是对案件办理中的证据收集、办案程序、定性量纪等业务工作及时检查指导。三是定期召开案件形势分析会、案例剖析会,交流典型案例查办经验,用实例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水平和业务技能,提高案件查办工作的综合素质。

抓办案责任,强化案件质量。一是将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有一定办案经验的纪检监察干部充实到全县办案人才库,成立了以县纪委案件检查室牵头的交叉联合办案组,增强了办案力量。二是实行案件查办主办人责任制,办案主办人、承办人对所办理案件终身负责、责任倒查,进一步强化了办案人员工作责任,提高了案件查办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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