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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用查案惩腐实际行动维护基层群众利益

发布时间: 2015-08-18 17:09:44 来源: 旺苍县纪委

图为给受损群众发放追缴的违纪款1.JPG
“老乡,这是村上在农网改造中违规收取的集资款,今天如数退还给你。”近期,广元市旺苍县纪委书记朱桂桦来到该县农建乡杨林村,上门给受损群众清退违纪款。“真没想到这钱还能要回来!”领到清退款,二社村民王贤修忍不住把钱反复数了两三遍,然后乐呵呵地给纪委干部算了一笔账:“有了这850元钱,我又可以买70多只1斤多的半大鸡,放养到春节,按现在16元一斤的价,可以收入近5000元,明年娃儿上大学的费用就不愁了。”
 图为县纪委通报案情现场。.JPG
      近年来,旺苍县纪委切实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已先后3次退还涉农违纪款共12.3万元。
      当天,在退款现场,县纪委向受损群众通报了案情:杨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何某在2011年至2012年实施农网改造工程中,向村民集资59373元,后来由于政策调整,县供电局返还了这笔款项,但何某没有退还给村民。2013年村级基层组织换届后,何某不再任职,但他既没有将集资款返还群众,也没有向新一届支部、村委移交。核实相关情况后,县纪委迅速追回了集资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对何某进行立案调查。
    “我今天来,就是要第一时间把追回的违纪款发放到你们手中,用实际行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朱桂桦的话触动了现场群众,气氛顿时变得热烈起来。“将违纪款现场清退给群众,既彰显了县纪委始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坚决惩治腐败的信心和决心,又教育了我们村上的党员干部……”杨林村二社社长王怀周感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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