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逗硬问责防汛抗灾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发布时间: 2016-09-09 09:37:23 来源: 苍溪县纪委
“县地方海事处分管安全副处长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取消其副科级待遇,重新确定为科员……”近日,苍溪县纪委对防汛期间失职渎职造成2人死亡的2015年“6.28”沉船事故中6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为防汛抗灾期间的干部敲响警钟。
入汛以来,面对防汛抗灾的严峻形势,苍溪县纪委主动作为,积极亮剑失职渎职行为。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大力营造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恪尽职守的氛围;深入推进权力运行监督网络平台监管,主动加大权力运行结果公开力度,努力提升社会知晓度,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网络平台有序信访举报;常态开展防汛抗灾工作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出现重大险情及事件苗头瞒报、漏报、迟报的,险情处置中决策失误、组织指挥不力、处置失当的,截留、挤占、挪用防汛抗灾资金物资的,一律坚持“一案三查”,坚决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严格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职责,带头坚守防汛抗灾第一线,积极加强对防汛抗灾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截止目前,全县针对防汛抗灾开展专项检查3次、明察暗访5次,收到群众信访投诉3件,约谈提醒6人,督促整改问题1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