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化区“三大机制”助力反腐败协调工作
发布时间: 2016-09-12 16:29:45 来源: 昭化区纪委
今年以来,昭化区不断探索和深化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整合优势资源,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协调联动作用,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反腐败协调工作。
健全协作联动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年初制定印发了《关于明确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调整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明确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11个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工作职责。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例会,重点研究全区反腐败工作形势,组织落实反腐败工作,听取成员单位反腐败及案件查办工作汇报,讨论研究大案要案和复杂案件,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畅通信访渠道机制,扩大线索来源。坚持领导接访、走访、包案督办、归口管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建立完善了实名举报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和优先反馈机制,涉腐舆情分析研判处置制度,定期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等,充分发挥案件线索来源的主渠道作用。开通了互联网信访举报平台、远程信访接待系统等“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体系,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渠道。2016年上半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及网络举报74件(次),办结62件,办结率83.7%,梳理案件线索31件。
完善责任倒查机制,整合办案合力。针对成员单位在办案协调配合中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完善了责任倒查机制,对有案不查、压案不报和违反办案纪律、泄露办案机密等行为按照制度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责任。同时改革内设机构,成立案管室,增加1个纪检室,专职办案人员由原来的4人增加到8人,其中6人从事过案件检查工作。建立完善了成员单位在查办案件中协作快查制度,配备配齐办案专用车辆、电脑、打印机、照相机、录音笔等设备,全面实现信息互通、线索互享,形成查办案件的横向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