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9-01-07 14:25:02 来源: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2日至4月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18年8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高度重视,落实整改责任
自巡察问题整改以来,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领导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研究重大事项,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驻局纪检组,负责落实整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形成了《广元市司法局党委整改巡察反馈问题责任清单》,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逐一分解到局党委成员、各科室(部门),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明确了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全面落实到位。
二、对照反馈意见,逐项整改落实
(一)关于党的全面领导方面的问题
1.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研究起草《广元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法律援助值班补贴标准调整方案》,提高律师值班补贴;清理规范各类证明材料,精简取消5类证明材料;与市纪委、市公安局建立行政审批外部协作机制;制定《广元市司法局行政审批协助与告知实施办法(暂行)》,把行政审批协办工作列入相关科室(部门)“马上办”事项清单。
2.开展“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不及时等问题。一是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推进会,对全系统“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再动员再部署;制定《“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针对局机关和窗口单位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二是联合市公安局印发《关于规范全市看守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和律师值班绩效考评制度;举办全市律师政治业务培训班,加强律师政治业务教育。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
3.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够规范等问题。一是建立支部组织活动、组织生活预通知制度,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更加主动地将自己融为支部普通一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讨论发言。二是及时调整支部,将领导分管科室安排在同一支部;建立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度,公开通报组织生活情况。
4.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问题。严格执行《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的实施办法》,党政正职不再审签支出票据,所有经费支出票据由分管计财的副局长签字确认支出。组织修订了《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对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5.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不够深入等问题。一是配强党务干部,加强党务干部培训,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健全党建考评制度,强化工作保障。二是研究制定《开展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工作方案》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队伍思想动态分析制度(试行)》,建立全覆盖谈心谈话、思想动态分析报告机制,加强与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及时疏导不良情绪,有效化解矛盾。
6.法律服务行业党建推进不够等问题。一是加强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律师行业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立了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全面推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培养入党积极分子5名。二是召开直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加强党支部建设、经常开展组织活动各项工作;建立党建指导员制度,督促直属律师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三是全面清理党员律师组织关系情况,督促党员律师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律师事务所。四是推进律师党支部“十个标准化”建设,目前已基本建成“十个标准化”党支部3个。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7.纠正“四风”不彻底,精减会议落实不好,职工普遍反映会议偏多的问题。全面清理规范局机关会议制度,加强会议统筹,实行党委会、局务会与领导小组会议套开,减少会议次数。严格按照议题内容确定参会人数,不扩大参会范围。
8.“三公”经费超标准、超预算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财务内控制度。聘请专业机构研究制定财务内控制度,健全完善从严规范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打印费和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物业管理等费用制度。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估,加强内部审计监督。
9.抓行业系统党员干部监管教育不到位等问题。一是研究制定《全面从严管理干部的六条措施》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定期统计、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加强明查暗访,从严监管县区司法局作风纪律情况。二是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日常监管及年度考核,及时在全行业通报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在全行业通报情况。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10.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一是明确由政治部统筹负责全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二是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议题13个,其中研究贯彻落实意见6个,审议党风廉政建设方案、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个,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2个。三是建立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审核把关制度。
11.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的问题。已完成调查核实和验收工作。同时组织副科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了《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由法制科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把关、编号登记,进行督办。
12.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驻局纪检组及时向局党委汇报半年和年度工作的督查情况,提出相关工作的下一步措施。及时开展谈话提醒6批次30余人次。制定《政风行风及机关效能监督员工作规则》,多次组织局特邀监察员开展明察暗访和政风行风监督。
三、着眼制度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市司法局党委以整改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建立健全管理严格、运转规范、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管理制度,全面固化整改制度成果,形成良好的司法行政工作管理新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227228;邮政信箱: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686号广元市司法局机关纪委,邮政编码:628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