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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期:《为监督插上科技翅膀》

发布时间: 2018-04-09 17:27:30 来源: 廉洁四川网站

    主持人:

    你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本期《廉洁四川》。

    近年来,反腐APP、微信“随手拍”、人脸识别等技术应用纷纷上线。借助科技手段,反腐开启了“大众化”“技术化”的新阶段。从2014年起,泸州市江阳区就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自主研发并运行了包括村(社区)“三资”管理在内的四大监察平台,丰富了监督方式,提升了纪检监察机关正风反腐战斗力。今天我们就一起去江阳区看一看。

    【正文】这里是江阳区电子监察中心。每天,周雨和同事都会像“巡警”一样,在监察平台来回巡查。

    【采访】江阳区电子监察中心负责人 周雨:我们监察中心成立于2014年7月,融村(社区)的资产、资源、资金“三资”管理监察平台、LEDmas、农村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监察平台等于一体,我们通过过程监督,数据对比,来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2017年8月,江阳区电子监察中心在利用村(社区)“三资”管理监察平台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黄舣镇罗湾村有涉嫌违规报销费用的嫌疑。

    【采访】江阳区电子监察中心负责人 周雨:我们当时监测到这一情况后,随即将发现的问题移送纪检监察室做进一步核查。

    调查发现,从2013年8月起,罗湾村就每月补助村主任肖某300元。原来,村“两委”开会决定,租用肖某的车辆作为村工作用车,每月付300元租车费。但由于罗湾村每年都向村干部发放了交通费和租车费,所以这笔钱就不能在村上报销。于是村干部商量决定,采取虚报村民环境整治补助和虚造支付改良荔枝品种费等方法,将费用套取出来支付给肖某作为租车费。

    【采访】江阳区黄舣镇罗湾村支书 黄某:当时村上只能考虑到村上少花钱,想叫别人的车的话(价格)还要高点,提出来研究的时候我就同意了这个方案。心想说,一是为了节约,二是确实提供了方便,然后从中就没有按照财政“三资”管理的有关规矩(执行)。

    调查查明,罗湾村采取虚报19名村民环境整治补助3635元和虚造支付5户改良荔枝品种费用2500元,共计套取6135元,作为支付肖某2013年8月至2015年4月的租车费。

    【采访】江阳区黄舣镇罗湾村主任 肖某:因为当时自己意识也不够,就觉得这个东西也没得啥子得。后来没有坚持自己的立场,还是就觉得可能事情不是很大。

    调查发现,罗湾村还从镇财政虚报冒领保洁员工资1.71万元。在支出临时保洁员工资9900元后,除村支书黄某外,其余4名村干部将7200元予以平均分配,每人分得1800元。

    【采访】江阳区黄舣镇罗湾村主任 肖某:那么在以后的工作当中,多学习,不越红线,也给大家提个醒,任何事情都要按照上面的相关规章制度来进行执行。

    2017年8月,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江阳区纪委给予村支书黄某等4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村主任肖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全部予以收缴。

    【采访】江阳区纪委常委 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徐崇:该案能够得到及时地处理,得益于我区搭建的电子监察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提供村上大量支出的可疑数据,为我们办案找到了突破点。我们不仅节约了办案的成本,而且进一步提高了我们的办案效率。

    这一案件是江阳区通过村(社区)“三资”管理监察平台查处的一起典型的基层干部违纪案例。江阳区将全区148个村(社区)的“三资”账务全部纳入网上实时监管的范围。在运行过程中,首先由村(社区)定期将“三资”账务自主录入,由区民政局、林业局等主管部门对其开展首轮监督,再由区纪委开展对主管部门监督的再监督,倒逼区级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

    【采访】江阳区华阳街道居民 易静:现在的话,方便得很了。通过那个大屏幕,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社区具体做的工作以及他们平时会把财务公示、收支之类,他们都会公式在那个屏幕上。如果说我们发现任何有问题的地方,我们都可以通过上边的电话,进行反映或者是举报。

    同时,监察平台将全区38个行权部门4165项行权、18个镇(街)党务政务村(居)务、20个政务(便民)服务大厅,全部纳入平台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监管,形成了一个电子监察网络,切实提升了监督执纪问责实效。

    【采访】江阳区纪委常委 监委委员 钟菲:中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分类处理,针对一般性或苗头性问题,立即对责任单位进行预警告知,要求限期整改并书面反馈处理结果;针对问题比较重点突出的,形成问题拟办单,移交相关部室查办,从而形成完整的督办工作链条,确保件件有回复,环环合规矩。

   电子监督嵌入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通过信息数据在系统之间传递和相互印证,进行实时监控和有效预警。也是通过电子监察平台,北城街道皂角巷社区违规列支招待费、春节慰问费等疑似问题浮出了水面。

    【采访】江阳区电子监察中心负责人 周雨:我们发现社区上传的报销凭证与电子凭证金额不符,有做“账外账”的嫌疑。

    调查发现,2014年初,时任北城街道皂角巷社区党总支书记的罗敏和时任社区主任李程、副主任李小玲商量决定,虚报部分资金与社区收取的复印费、门市租金等收入,以不入账的方式予以截留,放在“账外账”中保管,每月向社区干部平均发放。从2014年3月至2016年9月,皂角巷社区罗敏、李程等6名社区干部共虚报截留并私分“账外账”资金9.98万余元。

    【采访】江阳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彭昭君: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周敏和李程等社区干部,不仅采取虚套冒领方式私分“小金库”钱物,还将手伸向了社区的其他工作经费。

    2015年,区水务局划拨经费5000元给皂角巷社区整治街道。罗敏、李程商量后,决定以“春节慰问费”发放给社区6位干部,每人分得800元;2016年,某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送给社区“工作经费”6000元。罗敏等6位社区干部也拿来均分,每人各得1000元。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江阳区纪委决定,给予罗敏、李程、李小玲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分别给予其它三名社区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违法所得,全部予以收缴。

    2017年12月23日,江阳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罗敏、李小玲犯贪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李程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采访】江阳区北城街道皂角巷社区居民 胡焕宣:查得很好。我觉得像这些社区干部,只为自己着想,没有为我们这些老百姓群众着想,我觉得这种事情,今后还要继续地查,我们这些群众坚决支持。

    2016年以来,江阳区电子监察中心共发现移交问题线索108件,形成监察报告12份,发放纪律提醒卡116张,警示卡29张,通报单位21个。

    【采访】江阳区纪委常委 监委委员 钟菲:下一步,我们还将不断探索,努力扩大监督领域,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力争将更多的信息纳入到监察范围。通过电子监察平台,我们可以更好地全面贯彻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正风肃纪实效,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主持人:

    科技对于监督的重要性在于,它能比较有效地解决信息公开化、数据共享化和行政透明化问题。泸州市江阳区这种提高正风反腐科技含量、着力织成监督“天网”的做法,对大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来说,无异于如虎添翼,值得借鉴。

    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感谢收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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