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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之林:收送“红包”必受罚,还不收手待何时

发布时间: 2014-12-12 17:20:53 来源: 张家界在线

   自12月份开始,四川省广元市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国资委等部门组成“整治红包礼金问题专项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就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严格监督检查。(12月09日《新华网》)

  据报,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陈江乡党委书记朱光洪大操大办女儿婚宴,违规收受礼金3.26万元,昭化区纪委追缴其收受的礼金,并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党委书记职务。广元市纪委书记范继跃表示,对收送红包理礼金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始终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不仅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而且追缴党员干部所收红包礼金。

  在“八项规定”和整治“四风”的高压态势下,党员干部中收送红包礼金现象屡禁不绝,一些干部 “不撞南墙不回头”,仍然无视党纪国法,我行我素,大行违纪违法之能事,虽有不少因之被惩处的事实摆在面前,却视如罔闻,不吸取教训,以为小事一桩,不足为惧,以为做得隐秘,能够逃脱。但是,他们忽略了“隔墙有耳”“多行不义必自毙”的道理。

  现在,各地各级都高扬着反腐大旗,任何违规行为都会必成“过街老鼠”,皆难逃“人人喊打”的命运,因此,诸如收送红包礼金之违纪违法者,应该收手,别再逆风作案了。收送红包礼金看似一件小事,但其实质上是行贿受赂的“桥梁”,是权钱交易“遮羞布”。送者,大都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收者,很难摆脱因收取了红包礼金而不为其办事的境地。送者违纪,收者犯法,何不都收手,落得个“干净”呢?

  再说,根据党员干部管理条例,收送红包礼金皆属违纪行为,违纪了就必定受到惩处,作为一个明智者,就不会为了所谓的官位提升、所谓的金钱利益而断送了自身的政治前途。特别是,不仅党和国家有规章制度、法律法规高悬头上,而且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随时都在明察暗访,如果谁抱着侥幸心理而“以身试法”,绝对难逃一双双锐利的眼睛,被揪住、被惩处,那是必定之事。因此,在规定面前,在监督之下,不及时收手还来待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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