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四)
发布时间: 2015-09-07 09:47:34 来源: 案件监督管理室
一、苍溪县元坝镇人大主席马怀建受贿。2009年,马怀建在任苍溪县石门乡人大副主席分管国土工作期间,违规审查同意石门乡七星村一组弄虚作假骗取地质滑坡补助资金8.8万元用于整治山坪塘,事后收受一组组长马某某感谢费0.3万元。2015年4月,苍溪县纪委决定给予马怀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二、苍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郑良骗取新农合医保资金。2011年至2012年,郑良假借他人之名用假发票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报销医疗费用共计33984.6元据为己有。2014年3月,县纪委、县公安局联合调查新农合医保有关问题时,郑良主动到县公安局自首并退交了全部款项。2014年11月,县检察院决定对郑良不予起诉。2015年4月,苍溪县纪委决定给予郑良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苍溪县人社局决定给予郑良降低岗位等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