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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二起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 2015-11-16 11:50:56 来源: 市效能办

             
    一、苍溪县供排水公司强制搭售消防安装服务及滥收费用案。

20155月至7月,苍溪县供排水公司在受理工业园区企业自来水安装服务项目时,将本应由市场调节的消防用水安装项目与自来水立户安装项目“打捆”,在收取企业自来水立户安装费时要求2家企业一并缴纳消防用水安装费;但在自来水安装服务过程中,仅给企业提供了连接户外主管网和水表等立户安装服务,未给企业提供消防用水联接安装服务。目前,苍溪县工商局已对县供排水公司强制搭售消防安装服务及滥收费用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责令立即退还已收取的消防用水安装服务费9.2万元,并向企业道歉。

二、朝天区赵某等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

201525212,朝天区鱼洞乡鱼鳞村村民赵某以征地赔偿、房屋炮损、环境污染、百姓务工等为由,组织村民用木头封堵西成高铁项目中铁十九局三项目部的施工便道,并在路旁搭建简易工棚轮流看守,强行阻拦施工车辆通行,致使该项目部被迫停工,时间长达8天。目前,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分局对赵某等人恶意阻工行为予以立案侦查,并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拟于近日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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