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丨

当前位置:首页>通报曝光

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十一)

发布时间: 2015-12-30 15:27:14 来源: 案件监督管理室

     一、市残联私设“小金库”滥发补助,超标准购买公务用车,党组书记、理事长李中书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白中林贪污、受贿、渎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童正才失职问题。20159月,市纪委将白中林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510月,对监督失职的童正才先予免职处理。201511月,市纪委报经市委批准,给予白中林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李中书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1512月,市纪委给予童正才党内警告处分,市监察局报经市政府批准,给予白中林行政开除处分,给予李中书行政撤职处分。本案违纪违规款全部予以追缴。

 

二、昭化区质监局公款旅游问题。2014122,昭化区质监局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以到九寨沟景区考察学习旅游标准化工作为名,由机关支部副书记杨某某带领4名机关干部前往九寨沟旅游,并假造了给阿坝州质监局的学习考察公函。123,杨某某一行5人乘坐本单位皮卡车前往九寨沟旅游,于5日晚返回广元,公款报销旅游费用4960元。鉴于区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勇未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1512月,昭化区纪委报经区委批准,给予罗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监督失职的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李学民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全部予以追回。


Copyright©2025 gyjjjc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中共广元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蜀ICP备17003113号-1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3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