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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八起损害生态环境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 2018-11-19 16:22:15 来源: 市纪委监委

 

一、剑阁县升钟水库水质严重污染监管缺位问题2007年以来,剑阁县长岭乡曙光村、玉溪村等地出现肥水养鱼,致使升钟水库水质严重污染。曙光村、玉溪村相关干部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村民筑坝进行肥水养殖行为监管缺位,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曙光村村主任李海泉、玉溪村村主任罗瑞贤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长岭乡计生办主任王国清(驻村干部)、曙光村支部书记李玉坤、玉溪村支部书记何松柏被批评教育。

二、剑阁县涂山乡迎新水库监管不力水质被污染问题。2007年4月以来,剑阁县涂山乡皇山村迎新水库(团结水库)因渔产养殖户向水库投放肥料,致使水库水质遭到污染。县水务局、农业局、涂山乡、公兴水务管理站和迎新水库管理站相关人员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有效监管水产养殖户养殖行为,迎新水库水质受到养殖污染问题未得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2月,公兴水务管理站站长文茂权、迎新水库管理站站长徐剑生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2017年8月,县水利站站长左大敏、涂山乡副乡长田丽平、涂山乡畜牧兽医站站长苏小平、皇山村党支部书记张桓昌和村主任郑玉朝被诫勉谈话;县水务局、县农业局主要负责人和涂山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被约谈。

三、旺苍县九龙镇大竹村养猪场粪污处理环境污染监管不力问题。旺苍县九龙镇大竹村养猪场粪污处理不科学,致使当地环境受到污染,群众意见大。九龙镇党委政府对环境污染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存在履职不力的问题。2017年8月,九龙镇党委政府被全县通报;九龙镇人大主席龚丹,县农业局党组成员、总兽医师周奎林,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刘映涛被通报批评;九龙镇党委书记何家强,党委副书记、镇长梁子隆被诫勉谈话。

四、青川县凉水农电站借农网改造在茅坝乡境内乱砍滥伐树木制止不力问题。2017年5月至7月,凉水农电站在茅坝乡境内进行农网改造,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证期限采伐林木217株,活立木蓄积30.0038立方米,材积17.7573立方米。由于凉水农电站、茅坝乡、茅坝林业站相关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对发生的问题未进行有效制止,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9月,凉水农电站负责人何文清被诫勉谈话;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青川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杜永彤、茅坝乡茅坝村村主任李斌槐、茅坝乡群英村村主任何安珍、茅坝林业站站长丁兴超被批评教育;茅坝乡副乡长兼武装部长陈照锋、茅坝乡副乡长王芳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五、青川县瓦砾乡砂石厂未及时办理环保手续且废水直排监管不到位问题2016年2月,青川县瓦砾乡广金滩砂厂通过公开拍卖取得采砂许可证后,未及时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投入使用;沉淀池清理不及时,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县水务局、环保局和瓦砾乡相关人员履职不认真,监管不到位,致使问题发生。2017年9月,时任县水务局水务监察大队负责人高山受到政警告处分;县水务局副局长周冀勇、县水务局水务监察大队负责人景鹏、县环保执法大队大队长何平被诫勉谈话;县环保局副局长周益、瓦砾乡副乡长赵平祖被批评教育。

六、利州区宝轮镇菖溪河环境污染监管不力问题。2013年5月以来,广元溪河家畜养殖合作社污水直排,致使菖溪河环境受到污染。宝轮镇曾安排相关人员对广元溪河家畜养殖合作社进行整治,但仍然存在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履职不力、整改不到位问题。2017年8月,宝轮镇菖溪村党支部书记欧高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宝轮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梁举坤被诫勉谈话。

七、昭化区柳桥乡新胜村畜禽面源污染治理履责不力问题。昭化区柳桥乡新胜村有两个养猪场和一个养鸡场,自建场以来,畜禽粪便及污水直排村民取饮用水的山沟,粪便露天堆放,严重扰民。柳桥乡、新胜村相关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对新胜村限养区养殖场环境污染问题排查不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不到位,致使问题未整改到位。2017年9月,柳桥乡副乡长冯建光被诫勉谈话;2017年10月,新胜村联合党支部副书记周方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八、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龙办事处石龙村彭鑫矿业公司破坏植被监督不力问题2012年12月以来,彭鑫矿业公司在石龙办事处石龙村毁坏森林,开挖过程中灰尘污染大,周边居民房屋受损,废水直排白龙江。石龙村相关人员对破坏生态环境、周边群众财产受损等情况不及时上报,不认真履职责,对辖区企业监管不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7年8月,石龙村党支部书记何朝军、村主任刘永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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