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化区:构建大监督格局 提升监督实效
发布时间: 2015-03-25 16:42:28 来源: 昭化区纪委
今年以来,昭化区纪委聚焦主业主责,着力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强力推动全区具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履行监督职责,切实提升监督实效。
一是明确监督主体,落实监督责任。出台《关于构建昭化区反腐倡廉大监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监察局等作为大监督的监督主体。突出对党员干部履职履责的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各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监督职责,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实现监督力量全面整合,监督范围全面覆盖,监督成效全面提升,形成各负其责、多方联动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力度。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进行监督,着眼于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着重梳理和细化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要制度、重点项目等四方面的监督内容和工作要点。细化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对贯彻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久拖不决、易发多发、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出台了《2015年大监督主要工作及责任分工》,梳理确定今年15项大监督重点工作,逐项确定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并由牵头单位制定具体监督方案、抓好落实,确保大监督工作格局取得实效。
三是创新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力量。制定出台了《大监督格局联席会议制度》,搭建履行监督责任主体联席会议平台。同时,建立监督检查问题发现、监督信息交流汇总、监督事项协商合作、监督结果运用落实等4项机制,强化监督信息的共享和研判,提升工作实效。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出台《关于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第三方机构监督等途径,推行开放式监督,推动各职能部门正确履行职责。
四是严格问责惩处,强化结果运用。根据监督核实的情况,适时启用“一案双查”制度,严肃追究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进一步完善了《昭化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办法》,切实加大问责力度,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问责。截至目前,已对27个单位、27个人进行问责处置。建立对审计发现问题实施问责的长效机制,依据审计报告披露的问题,促进被审计单位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7个,新增和完善管理措施33条,促进审计免疫的长效性,有效遏制了屡审屡犯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