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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丨广元市昭化区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刘德清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 2026-04-28 16:40:18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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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广元市昭化区委批准,昭化区纪委监委对中共广元市昭化区第八届委员会候补委员、昭化区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刘德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德清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廉洁底线失守,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插手干预政府采购项目和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家风不正、家教不严;毫无纪法意识,违规设立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刘德清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昭化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报市纪委审核、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德清开除党籍处分;由昭化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昭化区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刘德清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昭化区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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