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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 2025-12-31 11:23:10 来源: 本网



12月30日,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召开,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陈宗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前,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主题认真开展自学、撰写心得体会。会上,大家紧扣学习主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集体学习研讨。

会议指出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各方面,确保纪检监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把握“魂”与“根”,在坚持党的领导和践行为民宗旨中校准政治方向。纪检监察机关深刻把握“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的权威,确保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始终坚守“人民中心”这一价值取向,抓实“集中整治”,强化基层监督,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这一重大职责,把法治作为贯穿营商环境建设的鲜明主线,持续深化“双建四联”专项监督,规范高效运行市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有力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发展潜能加快释放。

会议强调

要贯通“纪”与“法”,在纪法双施双守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要始终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持续开展“传家风·立政德”、廉洁“四巡”等活动,针对新入职、新入党、新提拔、新退休四类人员扎实开展“四新四廉”教育活动,推动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深化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抓实抓好日常监督,让监督“长牙”“带电”。转换融通纪法思维、衔接运用纪法规定,实现执纪执法贯通、司法有效衔接。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执法部门衔接配合,强化外部协作,同时健全市县乡纪委同题共答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同向发力监督机制,持续完善“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强化内部贯通,内外一体、有机统一,在贯通协同中提升腐败治理效能。

会议要求

要厘清“权”与“责”,在自我革命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持续提升纪法素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要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刑法等国家法律,监察法、政务处分法等与履职尽责密切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要按照“干什么就重点学什么、缺什么就重点补什么”原则,开展全链条纪法培训、实战轮训,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严格恪守职权法定。把纪检监察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明确权力边界,让“权不越轨、行不逾矩”成为常态;要规范工作程序,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确保每项工作、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从严监督执纪正己。常态化开展内部督查、专项检查、案件质量评查,自觉做好内部监督;要依法依规向人大报告专项工作,认真听取特约监察员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始终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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