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乡案县审”探索基层案件审理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2-02-18 15:49:2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四川广元:“乡案县审”探索基层案件审理新模式》
“根据区纪委监委乡镇案件集中审理组出具的审理意见,并经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给予你政务记大过处分……”1月18日,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虎跳镇纪委书记向虎跳片区水利站原站长王某宣布处分决定。
与以往的审理模式不同,该案打破原来“乡案乡审”的模式,转由区纪委监委乡镇案件集中审理组进行审理,实行“乡案县审”,王某案也成为昭化区开展“乡案县审”的第一案。
今年以来,广元市纪委监委在昭化区和利州区试点探索“乡案县审”模式。昭化区纪委监委将乡镇纪委办案权和审理权剥离,专门组建乡镇案件集中审理组,明确2名审理专职人员,同时在全区选取15名熟悉案件审理业务的纪检监察干部成立协审人才库,以“2+N”的模式对全区所有乡镇案件进行审理。
“此前,乡镇纪委既要办案又搞审理,人员不够、审理的案件质量也不高。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发现问题后,还得返工,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昭化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说。
目前,昭化区把全区所有乡镇查办的案件都集中在乡镇案件集中审理组进行审理,既有专职人员负责,案件质量也能得到保障。王某案正是依托这种模式,高质量完成了案件审核处理和处分工作。
除集中专审外,该市利州区纪委监委还探索出一套“片区联审”的模式,在该区14个乡镇(街道)成立4个片区案件审理组,每个片区审理组负责该片区所有乡镇案件审理工作。对于可能受到涉案人员单位、亲友、家族势力影响干扰或其他需要回避的案件,该区在“片区联审”的基础上,还实行“异地交叉互审模式”开展片区间交叉审理,排除人情干扰,确保客观公平定性量纪。
为规范“乡案县审”操作程序,广元市纪委监委细化操作程序,绘制“乡案县审”运行流程图。同时明确“乡案县审”必报要件,制作6类文书式样模版。
“乡案县审”是广元开展基层案件审理工作的一项有益探索,在机构、职数、编制‘三不增加’,案件质量责任、乡镇(街道)党组织处分权限、审理案件基本要求和要素构成‘三个不变’的前提下,推动乡镇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广元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下一步,广元将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不断总结提升形成经验在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