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关于七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8-13 17:15:43 来源:本网

广利纪通〔2020〕7号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

关于七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纪委,各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各派出片区纪检监察组: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传导压力,充分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七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荣山镇太山村主任蒋荣清、报账员母坤全在工程项目中弄虚作假问题。2015年,时任太山村主任蒋荣清安排村文书母坤全通过虚增公路项目工程量的方式,虚报工程款,套取项目资金4.143万元。原荣山镇副镇长张永刚在未组织、参与项目竣工验收情况下,审核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2020年2月,张永刚、母坤全受到诫勉谈话。2020年3月,蒋荣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半),违规套取资金予以收缴。

二、荣山镇二重岩村党员陈兴国疫情期间聚众赌博问题。2020年2月8日,陈兴国等人在东坝街道陈家壕社区某茶楼打麻将时被东坝派出所查获。陈兴国身为党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参与聚众赌博,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极大安全隐患。2020年4月,陈兴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原赤化镇清江村党支部书记曹学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失职失责问题。2019年11月上级党组织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曹某伟、曹某秋隐瞒入党前违法犯罪重大问题。在2009年至2011年发展曹某伟、曹某秋入党过程中,曹学勇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政治审查把关不严,导致二人隐瞒犯罪问题,发展成为中共党员。2020年7月,曹学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

四、原城乡建设与住房保障局副局长李兵在招投标项目中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7年,在豪泰棚户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实施过程中,李兵未认真研究和把握招标文件规定,未经请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擅自表态同意将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现金支付方式改变为保函担保,违反工作纪律。2020年4月,李兵受到诫勉谈话。

五、区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惊坤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7年5月,曹惊坤接手渔洞河水库项目后,未对该项目前期支付情况进行研究,未发现区水利局已经向某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超进度付款问题。2019年6月,区水务局再次向某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继续支付进度款,违反工作纪律。2020年3月,曹惊坤受到诫勉谈话。

六、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工业运行与项目投资股股长赵强在资金项目申报过程中履职不到位问题。2015年,赵强在担任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业运行与技改创新股负责人、股长期间,在省级淘汰落后产能资金项目申报过程中未尽审核义务,工作失职,对某企业违规获得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8月,赵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七、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三科工作人员宋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19年6月,宋祥与好友在某KTV唱与群众发生口角并殴打对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宋祥身为党员,思想觉悟不高,纪法观念淡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020年7月,宋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两年)。

全区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强化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履职尽责,廉洁自律。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一体推进扶贫、民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专项治理,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细做实监督职责,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   

  202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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