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5-07 17:14:39 来源:本网
广利纪通〔2020〕4号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
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纪委,各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各派出片区纪检监察组:
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一、区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王小春超标准发放领取国庆节加班补助、未休年假补助问题。2017年11月,区委党校在未召开会议讨论的情况下,为王小春等3人超标准发放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下乡扶贫加班补助5261元;2017年12月,区委党校为王小春等3人超标准发放2017年未休年假补助8249元。2018年7月,王小春等3人退回超标准发放补助共计13510元。王小春作为区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12月,王小春受到诫勉谈话。
二、区地方海事处处长王定星违规发放春节灯会现场值班补助问题。2017年2月,区地方海事处违规给13名职工发放春节灯会夜间值班补助2.2万元。2019年1月,13名职工退回违规发放补助。王定星作为区海事处处长,对单位违规发放值班补助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12月,王定星受到诫勉谈话。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