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12-28 16:59:35 来源:本网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与广元市利州区监委实行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在市纪委监委和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机关、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区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七)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室)、区管企业和区属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区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扛稳抓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研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干部要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的要求,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坚持以“两个责任”为统揽,积极协助区委落实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监督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任务细化分解为5个方面、39项;持续深化“一线赛马工作法”,认真落实“三张清单”制度,常态化开展述责述廉29人,问责党组织5个、党员干部39人。

二是强化政治监督,有力推动决策落实工作落地。紧盯“两个维护”,加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三大攻坚战”、高质量发展、机构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四个全覆盖”。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细化落实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具体措施,扎实做好蒲波案和赵自学案“以案促改”工作,全面根除政治生态污染源。贯通巡视巡察,全面接受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区的巡视工作,从严从快办理巡视交办信访问题19件。扎实推进区委巡察工作,健全区委巡察工作“1+4+N”制度体系,已完成巡察7轮61个单位,覆盖率达72%。

三是聚焦突出问题,驰而不息深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重点,持续推进“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深入开展“九大专项整治”。以整治痕迹主义为抓手,取消本级留痕事项26项;探索开展“摘牌亮码”行动,将基层村社各类牌匾整合为1个“二维码”,推动为基层减负工作落实。聚焦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认真落实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深入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整治,立案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4件,纪律处分102人,组织处理43人。

四是保持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执纪为民,重拳惩治基层“微腐败”,严肃查处脱贫攻坚、强农惠农等领域违纪问题。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87件,处置问题线索312件,立案查处153件,纪律处分150人、组织处理2人,其中科级干部15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4人。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19人次,占比为51.7%、34.8%、5.6%、7.8%。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深化家风立德建设“九大行动”,切实发挥川北家风馆教育引领作用,全年接待各类参观人员4.5万余人次。

五是深化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坚持在转变观念、压实责任、解决民生上下功夫,创新信访“大排查、大接访、大走访、大宣传”专项行动,开展“三级联动大接访”“纪委书记下基层”18次,受理群众信访诉求89件,解决民生问题200余个,以实干、实效赢得群众“点赞”。深化拓展社会监督,切实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持续办好“问政利州”节目。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模拟测评,排查解决民生问题不力、村务公开不及时等问题5类、143个,印发整改通知书14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认可度。

六是坚持从严从实,持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按要求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和监察更名赋权,组建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4个片区纪检监察组。积极探索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有效途径,适用10项监察措施1345次,采取留置措施3人。统筹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大力实施能力素质提升行动,通过上派下挂、跟案轮训、自主培训等方式830余人次。不断加大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使用交流力度,提拔任用33人次。进一步强化自我监督,严肃问责处理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系统内批评教育7人,书面检查5人,立案查处1人。

二、机构设置

区纪委监委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区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区廉政教育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008.29万元,与2018年(784.69万元)相比,收入增加223.60万元,增长28.50%。主要变动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加较多,人员经费增长幅度较大。

2019年度支出合计997.88万元,与2018年(823.96万元)相比,支出增加173.92万元,增长21.11%。主要变动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加较多,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幅度较大。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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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008.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8.2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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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99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3.88万元,占96.59%;项目支出34.00万元,占3.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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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08.29万元。与2018年784.69万元)相比,收入增加223.60万元,增长28.50%。主要变动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加较多,人员经费增长幅度较大。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97.88万元,与2018年(823.96万元)相比,支出增加173.92万元,增长21.11%。主要变动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加较多,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幅度较大。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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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7.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823.96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3.92万元,增长21.11%。主要变动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加较多,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幅度较大。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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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7.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9.97万元,占84.18%;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86万元,占8.10%;卫生健康支出26.23万元,占2.63%;农林水(类)支出1.50万元,占0.15%;住房保障支出49.32万元,占4.9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97.88万元,完成预算98.9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07.47万元,完成预算100.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经费结余结转本年度使用。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2.50万元,完成预算67.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使用专项经费结转下年使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8.65万元,完成预算104.41%,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结余结转本年度使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6.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数1.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49.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3.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4.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4.05万元、津贴补贴166.93万元、奖金23.59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28.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6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6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7.92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19.64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奖励金0.14万元、住房公积金58.4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等。
  日常公用经费129.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17万元、印刷费2.51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49万元、电费0.64万元、邮电费5.0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13万元、差旅费18.0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1.99万元、培训费1.77万元、公务接待费4.69万元、劳务费3.67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2.34万元、福利费14.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1万元、其他交通费40.7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70万元,完成预算98.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是原因厉行节约,合理安排预算,严格管理公务用车和控制公务接待事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01万元,占71.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9万元,占28.0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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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1万元,完成预算97.9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77.82万元)减少65.81万元,下降84.5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公务车辆使用,无新购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01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9万元,完成预算98.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4.75万元)减少0.06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事项,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6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2批次,52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6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参观川北家风馆、调研、检查工作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区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61万元,比2018年(155.60万元)减少25.99万元,下降16.7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能减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区纪委监委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纪委监委机关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辆主要用于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党风廉政、九项大比武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在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等方面成绩显著。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这两个项目已圆满完成,达到预期目标,有效提高反腐败工作成效及区委中心工作。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党风廉政、九项大比武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党风廉政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00万元,执行数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进一步提升排位,提升了群众满意度、获得感,逐渐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发现的主要问题:党风廉政宣传需进一步加强,社会评价满意度有待晋位。经费使用过程中,对资金监管不够严格。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党风廉政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九项大比武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0万元,执行数为2.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和组织生活。发现的主要问题:经费预算较少,严格使用项目资金。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从严治党力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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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区纪委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党风廉政项目、九项大比武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党风廉政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九项大比武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附件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与广元市利州区监委实行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在市纪委监委和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下属事业单位1个,廉政教育中心。

(二)机构职能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机关、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织(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区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七)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室)、区管企业和区属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区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区纪委监委机关现有编制102个,其中行政编制70名、参公编制18名、事业编制11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2019年末实有在职职工81人,其中公务员69人、事业人员10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008.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8.2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99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3.88万元,占96.59%;项目支出34.00万元,占3.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区纪委监委成立了以分管副书记为组长、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年初制定相应的科室绩效目标,分阶段进行相应的对照检查,确保目标的完成。严格按规定,根据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各项支出厉行节约,采取先申请后实施的方法,坚决杜绝超预算支出。在项目管理实施时先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等,严格项目绩效评估,根据工作进度进行资金拨付使用。全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达98.97%以上,部分人员经费、办公费结转下年使用。全年无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二)结果应用情况

区纪委监委整体预算管理情况良好,各种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公开公正,无徇私舞弊。全年围绕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区纪委监委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领导下,顺利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通过绩效目标考核,并取得优异成绩。

(二)存在问题

全年在资金安排和使用上,还存在使用不及时、不规范的现象。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资金审批程序,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严格落实资金使用用途,确保无违纪违行为发生。三是加强财务人员法规政策的学习,重点学习与业务工作有关的法规政策并熟悉掌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附件2

 

党风廉政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党风廉政项目是为加强党风廉政宣传,以分类开设“微课堂”,以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开展政策宣讲等形式,通过主动说、群众提、集体议、互相帮等方式,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力争实现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进一步提升,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而预算的项目,本单位制定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通过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各级媒体宣传利州区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及时向社会传达反腐倡廉最强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图片展巡展;制作警示教育片;制作各类廉洁标语、警示标语在交通要道、人口聚集地展示;强化日常警示警醒。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通过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四川日报、四川党的建设、廉政瞭望、廉洁四川等主流媒体,以及市本级媒体宣传利州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及时向社会传达反腐倡廉最强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图片展巡展;制作警示教育片1部;制作各类廉洁标语、警示标语在交通要道、人口聚集地展示;强化日常警示警醒,编印廉政教育读本,组织旁听庭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典型案件剖析会,发送廉政手机短信,曝光典型案件等。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区纪委监委成立了以分管副书记为组长、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分阶段进行相应的对照检查,由领导小组成员评定打分,确保绩效目标完成。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区财政局下达预算后,根据工作进度申报资金,本项目无预算调整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本年度区财政局下达党风廉政项目预算资金30万元,无其他资金来源。

2.资金到位

本年度党风廉政项目资金到位3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本年度支付党风廉政项目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宣传工作等支出,资金支付均按照合同约定及工作进度及时支付,资金支付合规合法。严格使用预算经费,无超预算支付情况。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区纪委监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党风廉政项目是为加强党风廉政宣传而设立的,主要由委机关宣传部门负责实施,年末由宣传部制定下一年度宣传工作方案,申报预算计划。财政下达预算资金后,根据合同约定及工作进度及时支付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

党风廉政项目由区纪委宣传部具体负责实施,支付各类宣传费用时资料齐全、手续完善,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区纪委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区纪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制度。大额支出,实行区纪委常委会审定后予以支付。

(三)项目监管情况

党风廉政项目由区纪委宣传部具体负责实施,宣传部指定专人负责党风廉政宣传工作,签订宣传合同、经办各类支出事项。党风廉政宣传事项要先报请分管常委审核、分管副书记审定,再上报区纪委书记同意后予以实施;支出事项由经办人签字,报请分管常委审核,再上报分管财务副书记审签后予以支付。宣传工作通过层层审核把关,客观有效反映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成效,规范了财政资金用途,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本年在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等中央权威媒体上稿51篇;在四川日报、四川党的建设、廉政瞭望、廉洁四川等省级主流媒体刊稿55篇;市本级媒体上稿82条,及时向社会传达反腐倡廉最强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图片展巡展;制作警示教育片《欲望失控 人生偏航》1部;制作各类廉洁标语、警示标语在交通要道、人口聚集地展示;强化日常警示警醒,编印廉政教育读本200余本,组织旁听庭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典型案件剖析会,发送廉政手机短信10余条,通报曝光典型案件等,使党员干部切实增强了对纪律的尊崇、对权力的敬畏。全年支付党风廉政宣传费用30万元,按进度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图片展巡展等活动,突出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卓著成效。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持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逐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群众有较强的获得感、幸福感。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党风廉政项目是为加强党风廉政宣传而预算的项目,本项目共预算经费30万元,全年共支付30万元,支付率100%。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逐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群众有较强的获得感、幸福感。从评价情况来看,这个项目已圆满完成,达到预期目标,有效提高反腐败工作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

党风廉政宣传力度要进一步加强,社会评价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经费预算数有待增加。经费使用过程中,对资金监管不够严格。

(三)相关建议

加大党风廉政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3

 

九项大比武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九项大比武项目是为扎实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统一战线工作,在全区开展从严治党而预算的项目,本单位制定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开展政治建设“大比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各级重大决策部署;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强化政治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领导干部带头树立标杆、作好表率,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强化政治责任,提高政治能力。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不断推动党内关系正常化、纯洁化。通过持继深入学习,加强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指导和督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各级党委(党组)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明确议事决策范围,严格议事决策程度,拓宽民意反映渠道。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区纪委监委成立了以分管副书记为组长、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分阶段进行相应的对照检查,由领导小组成员评定打分,确保绩效目标完成。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区财政局下达预算后,根据工作进度申报资金,本项目无预算调整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本年度区财政局下达九项大比武项目预算资金2.50万元,无其他资金来源。

2.资金到位

本年度九项大比武项目资金到位2.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本年度支付九项大比武项目资金2.50万元,主要用于从严治党宣传工作、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等支出,资金支付均按工作进度及时支付,资金支付合规合法。严格使用预算经费,无超预算支付情况。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区纪委监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九项大比武项目是为扎实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统一战线工作,在全区开展从严治党而设立的项目,主要由区纪委办公室负责实施,年末由办公室制定下一年度从严治党工作方案,申报预算计划。财政下达预算资金后,根据工作进度及时支付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

九项大比武项目由区纪委办公具体负责实施,支付各类宣传费用时资料齐全、手续完善,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区纪委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区纪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制度。大额支出,实行区纪委常委会审定后予以支付。

(三)项目监管情况

九项大比武项目由区纪委办公具体负责实施,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从严治党宣传工作,签订宣传合同、经办各类支出事项。从严治党宣传事项要先报请分管常委审核、分管副书记审定,再上报区纪委书记同意后予以发表;支出事项由经办人签字,报请分管常委审核,再上报分管财务副书记审签后予以支付。宣传工作通过层层审核把关,客观公正反映我区从严治党工作成效,规范了财政资金用途,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坚持以“两个责任”为统揽,积极协助区委落实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监督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任务细化分解为5个方面、39项;持续深化“一线赛马工作法”,认真落实“三张清单”制度,常态化开展述责述廉29人,问责党组织5个、党员干部39人。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细化落实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具体措施,扎实做好蒲波案和赵自学案“以案促改”工作,全面根除政治生态污染源。贯通巡视巡察,全面接受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区的巡视工作,从严从快办理巡视交办信访问题19件。坚持执纪为民,重拳惩治基层“微腐败”,严肃查处脱贫攻坚、强农惠农等领域违纪问题。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87件,处置问题线索312件,立案查处153件,纪律处分150人、组织处理2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4人。全年支付从严治党宣传费、印刷费等2.50万元,按进度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从严治党“大比武”, 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断推动党内关系正常化、纯洁化;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九项大比武项目是为从严治党而预算的项目,本项目共预算经费2.50万元,全年共支付2.50万元,支付率100%。通过开展从严治党“大比武”,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断推动党内关系正常化、纯洁化;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群众有较强的获得感、幸福感。从评价情况来看,这个项目已圆满完成,达到预期目标,有效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

从严治党要进一步加强,经费预算数有待增加。

(三)相关建议

加大从严治党力度,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中国共产党广元市利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201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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